最新中小微企业商会(汇总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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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商会篇一

五”规划汇报材料

一、企业发展情况

1、目前我县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以及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一些中小微企业,主要是出口外贸企业,以及汽车、家电配套生产企业受到的冲击比较大。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受到的影响尤其明显,生产开始下滑,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扬,采购困难,产品滞销,加上资金周转回笼慢,工人放假增多,生产节奏放缓。由此导致企业效益下降,工人工资收入减少,相关问题和困难日益显现。

2、当前我县中小微企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融资方面

一些企业因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由于受到缺少抵押物、贷款利率高、信用等级低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企业融资贷款困难,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银行贷款门槛高,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即使贷到,成本也比较高;二是大多数中小企业依靠民间借贷,过高的利率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企业产品销售时拖欠现象严重,而且在通过法律程序追缴时起诉时间长,执行效果差,造成资金回笼缓慢,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四是银企对接效果不明显,缺少必要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且政府部门在后期的管理和跟踪服务方面也没有完全到位。

(2)用工方面

招工难,招收技术工人更难,已成为一部分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像服装生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这方面在农忙时节尤其明显,而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企业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招工渠道;政府有关部门在服务企业用工方面仍有欠缺;企业自身位置偏远、交通不便、住宿条件差;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低等。

(3)证件办理方面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中小微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报建手续不完备,导致土地证、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导致不能抵押贷款。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先上车后买票”的企业因目前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制约,土地指标难以落实;二是由于规划方面的原因;三是一些企业在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没有通过验收等。有关土地证、房产证难以办理的问题。

(4)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方面

一些企业反映,一是供电部门在停电前没有预先通知,突然停电,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二是有时频繁停电,让企业无法正常安排生产,特别在生产旺季经常停电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这方面企业反映的不是太多。其他方面,一些乡镇工业聚集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二、“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县工业发展以“做大总量、优化结构、创新提升”为总要求,坚持两化融合、品牌引领,加速推进产业升级。重点

构筑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械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四大重点产业为支撑,其它产业为补充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构筑以“千亿元大桃花工业板块”和派河工业走廊为核心载体,其它特色工业聚集区共同发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空间布局体系;构筑以大企业为支撑,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工业的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能力,努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争取到“十二”五末,工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年均增长32%左右。

中小微企业商会篇二

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所在,是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具创新活力的“经济细胞”。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逐年增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劳动就业和社会创新,为**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但是,从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自去年以来,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主要涉及机械加工、纺织、建筑、电子、化工、商贸流通、食品加工、畜牧养殖、农产品种植、服务业等行业。以传统工业企业为主,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初具规模,现代物流业正在积极发展。

据工信部门统计,截止2013年3月底,**区中小微企业个数(包括个体户)达36879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为1700户,注册资本25.5亿元;个体工商户10635户,注册资金5.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57户。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宏观环境影响,生存压力加大。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全区工业发展上行压力加大。特别是纺织、机械加工、机械铸造、建材、汽车零部件、电子等行业的企业订单明显减少,用工不足。如调研的两户纺织企业, 开机不足,资金紧张,“吃老本”亏损生产,正在等待市场明朗化,目前处于最困难的坚守状态。另外,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中小微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也对企业生存造成威胁。据调查,今年以来,**区税收收入、企业用电量、企业银行存款额均连续同比大幅下降。5月份,**区38户重点纳税企业中有一半以上较上年同期效益有所下滑,部分企业纳税呈负增长。

二是集约化程度不够,科技含量偏低。90%以上中小微企业依托于区内外大、中型企业,从事配套加工,全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总体呈现“两少一小”(即数量偏少、骨干企业少、经济总量小)和“两低一少”(即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科技含量低、知名品牌少)的特点。全区非公企业注册资本1

在100万元以下的有1396户,占总数的78.9%,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98户,仅占7%;全区民营科技型企业仅15户,市知名商标15个,省著名商标34个,无全国驰名商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极度缺乏,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另外,区科技工业园内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标准厂房至今尚未建成,且租金高于园区外,企业进驻成本太高,目前还未进驻一家企业,没有发挥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的作用。

三是融资十分困难,成长受到制约。多数中小微企业都深感资金短缺。由于企业资产规模小,抗危机能力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不健全,加上地方金融机构贷款权限不够,且要控制风险等因素,出现了企业到处找资金、银行贷款却放不出去的现象。即使企业能够受贷,也须多种抵押,且贷款时限过短,还要重新登记和审批,费时费力,企业疲于应付。近年来,全区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仅占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总额的25%左右,比例明显偏少,不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是成本不断上升,企业负担加重。目前,国税、地税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共12种。此外,还有养老保险、教育费附加、水利、工会、文化事业建设、污水处理等10余种基金。再加上省级、地方部门审批、办证、换证收费,以及一些隐形收费,企业综合税费负担较重。近几年来,随着工人工资和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如某大棚蔬菜生产企业,雇工100人,每天负担工人工资近5000元和贷款利息3000元,资金十分紧张,已出现工资拖欠现象。一些中小微企业效益欠佳,负责人信心严重不足。

五是服务管理滞后,部门引导不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在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也需要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和法律支援等支持。但往往政府在引进企业后,缺少一套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来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做强做大。另外,**区部分镇、街的企业办改制后,企业无专人管理,辖区内企业情况底子不清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区原来承诺的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尚未落实到位,企业得不到扶持,政企关系生疏,有时有关部门连报表也难以落实,且数据真实性欠缺。

三、意见和建议

1.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虽然**区提出建设工业强区要“招大引强”,但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大型企业在**区落户数量很少。因此,建议政府从**区实际出发,转变思路,将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在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切实发挥主导作用。首先,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做该做之事,尽应尽之责,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优化发展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搭建服务平台,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克服后金融危机影响和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次,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想方设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合作领域,让“细胞”在活跃中繁殖起来,在繁殖中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有机体,不断形成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实现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议区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通报表彰会。

2.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创业环境和服务环境。减少政府审批环节, 加大对企管部门监督力度,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潜规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特别要进一步清除中小微企业发展障碍,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和罚款项目,加强社会监督,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加快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力度,由政府承担相关责任,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加快建设进度,降低成本,吸引企业入驻,推进中小微企业向园区化、集群化方向发展。

3.拓宽融资渠道。一是驻区金融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基层意见,放宽领域,降低门槛,多开发一些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品种,拓宽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切实提高各专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二是允许、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立中小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对口融资;也可利用参股资金、民间借款、企业债权、典当、租赁等融资手段融资。三是多形式、多层

次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可建立民间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公司,也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互相抱团进行融资或担保,以提高融资成功率,减少融资风险。四是政府引导成立政策性产业投资公司和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建设创新型企业,通过争取产业基金等方式融资。五是中小微企业自身要加强管理,改善经营质量,增强企业稳定性;同时,要完善财务制度,树立企业诚信,方便银行对其放贷。

4.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意见》、《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有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落实《**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200万元承诺,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业化发展。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用好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省、市、区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项目建设,吸纳更多的企业进园区,带动园区向产业集群化发展。政府要组织土地、环保、工商等部门清理行政性收费和各种基金,出台更多的减、免、缓优惠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税务部门要切实落实涉农、土地使用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逐步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11%和6%两档低税率及技术转让减免税等政策,积极支持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签证咨询等现代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5.搭建服务平台。建议由政府组织,工信局牵头,工商、税务、银行、土地、环保、科技、招商等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专业人员,搭建一个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在培训、融资、扶持资金申请、资源整合、宣传策划、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法律咨询、投资风险评估、税收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国税、地税、工商、工信等部门应及时沟通,加强企业信息数据的对比、共享或交换工作,确保企业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为企业诚信培养提供支撑,为企业融资打好基础。企业主管部门要乐于牵线搭桥,强化与全国各地政府及企业的联系,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项目推介会等经贸活动;每年举办一次

中小微企业大讲堂系列培训讲座活动,聘请专家教授对**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发展区域性的中小微企业商会和行业商会,组织会员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同时,以工信局、工商联为平台,加强与东部沿海及发达地区有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为企业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创造条件,帮助中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并为其提供商机,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实现双赢。

6.培育“科技细胞”。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持久生命力来源于科技创新。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改变**区中小微企业“两少一小”和“两低一少”局面,主要出路在于大量培育企业“科技细胞”,培养创新型企业。一是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广泛引进科技人才,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二是要以项目建设为带动,大力开发有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不断增加**区科技型企业数量。三是积极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尽快出台《**区专利资助办法》,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申报、争取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中小微企业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抗风险能力,让中小微企业“细胞”更具活力,并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为加快建设、推动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加强企业统计管理。各镇、街要加强企业管理,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要求,确定专人,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及时汇总上报,并搞好日常服务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分类指导,收集、掌握重要经济指标,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从而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中小微企业商会篇三

关于着力破解我市用工紧张困局的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部分企业增速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力资源需求也随之增长。而本地区人力资源结构性不足,新增生产线等情况带来的短

时间内大批量用工需求。

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汇报提纲

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12年2月24日)

一、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一)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辽人社[2011]52号)文件精神,提供如下税收减免政策:

1、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注: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对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 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集中使用残疾人或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的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50万元。

(三)多项措施积极扶持创业带头人

我市针对对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品德高尚、助人为乐、事迹突出、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各类劳动者进行创业带头人认定,并为已认定的创业带头人提供必要的扶持政策。2011年共扶持创业带头人420人,创业带头人带动就业2521人。

1、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创业带头人,按规定享受省市政府制定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

2、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基础上,可取消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3、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对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按照“缴谁谁补”的原则,3年内分别由市或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四)全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帮助中小微企业顺利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营口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全市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运作。根据省关于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小企业创业园共同组建营口市青年创业指导中心,为全市创业孵化基地起到示范作用。该中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中小企业创业园负责营口市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

在巩固初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果,突出体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经营咨询、法律援助、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服务补贴等 “一条龙”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深层次的探索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创业政策、项目技术等优越条件的特色创业孵化之路。要求各市(县)、区,深入发掘自身特色创业孵化资源,加快孵化基地的建设。

2011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8个,接受省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补贴资金80万元,接受市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补贴资金45万元,该专项补贴资金用于补充孵化基地运行费用的不足。

(五)加大人力资源服务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1、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招 聘场所。2011年,中心劳动力市场共成功举办招聘洽谈会 95场,其中,大型招聘会4场,提供就业岗位159082个次,达成就业意向27203个次,意向成交率17.1%。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总计为185694人次,求人倍率0.86。

2、免费为中小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一是在辽宁就业网及营口人力资源网等具有政府公信力的网站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二是借助辽视《黑土地》栏目发布用工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传播范围广,辐射面积宽的特点,创建信息发布新平台,开拓就业新渠道;三是深化与我市建立劳务合作伙伴关系的79个地区的合作,积极交流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四是在市劳动力市场为有用工需要的企业免费发布用工信息;五是继续做好我市劳动力相对丰富的东部山区发布用工信息工作;六是努力探索宣传新渠道,利用社区办事处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将企业用工信息做到深入宣传。

二、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部分企业工资偏低,在全国范围的用工竞争中难以形成引人“洼地”。在我市赴外省市进行劳务交流洽谈活动中了解到,多数地区求职者认为我市缺员企业工资收入总体水平偏低。虽然我市出台了《营口市部分岗位职种招工最低指导工资标准》,规定了部分岗位职种的最低工资,但工资水平还是普遍低于大连、沈阳、天津等周边地区,且远低于东南沿海地区。单位用工待遇低,求职者要求条件高,求 聘差异距大,造成对求职者的吸引力不强,即使来之也难安之。

(二)部分企业人性化管理等软环境建设有待改善,导致就业稳定性不强。通过调研和务工者反映了解到,部分企业人性化管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部分工种存在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为外地员工提供的食宿标准偏低等情况,员工超负荷工作,工作热情不高,导致人员稳定性差,流失严重,形成长期招工、长期缺工的“怪圈”。

(三)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短期内填补大批量用工缺口有一定困难。随着部分中小微企业增速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力资源需求也随之增长。而本地区人力资源结构性不足,新增生产线等情况带来的短时间内大批量用工需求,给人力资源部门造成巨大压力。

(四)适岗适龄人群逐年递减,纺织服装类企业招工难尤为突出。由于纺织服装行业务工者多为女性,且年龄偏小,而伴随着我国多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近些年我国人口逐渐呈现出老龄化的态势,适合从事该行业的人群有减无增,加之传统观念等原因限制了男性从事此类工作。

(五)本地区可用技术工人有限,需大批量从外地引进。当前我市本地技术工人已很难满足企业需要,尤其是技术熟练的焊工、车工等,常需到外省、市引进,但在对接过程中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三、今后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一)按照“走出去”方针,积极参加外省市用工洽谈活动。积极带领企业到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等地参加用工洽谈活动。通过发放《营口市人力资源引进宣传手册》、《外来劳动者就业服务卡》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我市企业用工环境。力求为供求双方搭建了“直接见面、自主交流、双向选择”的平台,实现“贴近、宣传、服务、政策、维权、共赢”的六个到位。

(二)采取“请进来”策略,吸引人力资源丰富地区来营考察对接。邀请剩余劳动力富余地区的劳动就业部门、乡镇及中职院校领导到我市缺员企业参观考察。通过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同与我市建立劳务合作的地区和人力资源输入基地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传递我市缺员企业用工信息。

(三)引导企业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人员稳定性。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福利待遇,提高人性化管理程度,发挥工资福利对劳动力吸引的杠杆作用。强化企业和谐生产的经营理念,形成领导带头真抓实干、中层干部紧跟照办、员工绝对听从指挥的良好生产氛围,下真功夫留住外引劳动力,降低“留不住”造成的资源与资金浪费,从根本上打造营口企业良好形象。

(四)引导务工者树立正确求职观念。帮助务工者树立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观念,不是一味的要求工资待遇,而是在 工作中不断培养、锻炼自己,开发自身潜能,实现人生理想。

(五)做好外来务工者的权益维护跟踪服务工作。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对引进人员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卡,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为重点缺员企业、缺员行业召开专场招聘会,深挖内部资源,促进内需对接。以我市现有人力资源市场为支撑,更好地为缺员企业服务。一是在深入调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基础上,举办几场面向缺员企业的专场用工招聘会。二是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为中心,营造缺员企业全力招工和求职者积极就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本地资源对接。

(七)与院校搭建合作平台,探索人力资源引进新模式。一是规划预期需求,发掘可定向培养专业,努力构建校企合作模式。二是协调院校以定向培养的学员为平台,在招收定向生同时向家长传递用工信息,引导有就业意愿的家长来营就业,以“子带老,夫带妻,少带多”的方式,增加稳定就业因素。

中小微企业商会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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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浅谈检察机关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摘 要 服务、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大局,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已成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对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地方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了粗浅的思考。

关键词 检察职能 服务大局 中小企业

作者简介:徐佳倩,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151-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各种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针对这一情况,笔者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和拓展工作思路,切实做好问政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作一探讨。

一、中小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中小企业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中小企业有着投资较省,收效较快,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等诸多优势,同时也有着成本较高,资金薄弱,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等先天不足。

中小企业发展中较为典型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企业主的法制意识相对薄弱。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传统的中小企业的原有优势慢慢耗尽,逐渐暴露出用工观念不合时宜、产品质量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一些企业主为了片面地追求高效益,纵容或指使虚开增值税发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污染生态环境、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问题普遍存在。此外,因中小企业存在资金链紧张、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旦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动荡,常常发生高利贷借贷、以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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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掩盖融资实质等情况。

2.企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不少企业人员对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行为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这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退还所得就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一些技术人员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高,泄露商业机密、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偶有发生。有些企业职工在遇到劳资纠纷的问题时,不愿意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集体上访等行为,甚至引发恶性伤害案件。

3.企业内部防范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大多为家族企业,家族管理色彩浓厚,企业管理分工不明,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这种管理模式看似企业主牢牢控制一切,实则百密仍有一疏。正是因为重生产经营管理,轻预防犯罪机制,在中小企业中时有发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中小企业招聘的多为技术性人才、管理性人才,很少有企业招用法务人员,一般只是在发生诉讼时才聘请律师,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对潜在的法律危险防范不足。而政府职能部门一般将服务重点放在国营企业、龙头企业,对于中小企业在保护和服务等方面关注度较小。

二、服务中小企业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的是社会责任,要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同时还要预防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以苏州相城为例,2011年年末时,相城区72%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产品、服务和就业岗位的同时,也为提升地方财政税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因此,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帮助中小企业解困,避免由涉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引发社会性矛盾发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需要明确工作原则,要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目的,而不是服务企业私利;要以保护无数劳动者安稳生活为目的,而不是保护个别小团体甚至个别人、个别企业的自身利益。对于自身有活力,发展前景好,改革有空间的企业,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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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可以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或给予法律方面的“优待”,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填补制度漏洞,做好犯罪预防,帮助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之道;对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及经济发展环境等涉企案件,则要加大查办力度,从严从快处理。

三、检察机关服务中小企业的主要措施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遇到的困境,检察机关应立足于其职能,从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多个角度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入企业,倾听企业法制需求

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通过开展基层企业走访、企业主座谈等方式,深入聆听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司法诉求,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章和违规等问题,根据企业需求确立服务方式,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服务的针对性。二是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与中小企业联系的机构或在职能科室设置窗口,倾听工商联、各商会行会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拓宽与中小企业联系的渠道。

(二)打防并举,涉企案件稳妥处理

一是严惩职务犯罪,给企业创造清正廉洁的法制环境。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贿赂甚至向企业索贿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二是严查涉企案件,针对企业内部容易发生的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做到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案后跟踪预防,深化办案效果。三是加强对企业债务纠纷、公司清算、破产等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涉企虚假诉讼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方权益主体。四是更加讲求办案艺术,谨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及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和职工的权益,避免发生因执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和不应有的损害。

(三)横向沟通,拓宽服务企业渠道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机构。联合工商联、司法部门、知名律所成立基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针对融资、劳资等较普遍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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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发展法律问题建立预警工作机制,以法律宣传、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发出预警的困难企业提供有关工伤认定、劳动合同签订以及融资贷款、商业合同签订等民事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建立刑事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涉企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随意处罚、有案不移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努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优化服务,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一是对案件多发领域和环节进行研究,总结中小企业发案规律,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及时开展诉讼风险引导和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对于在提供咨询和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法律问题以及涉及中小企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疏漏和违法违规情况,积极通过情况反映、检察建议、口头沟通等方式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中小企业在储、产、供、销等管理中的漏洞,有效规范市场行为。三是以开展“走进青工”、“送发到企业”等工作形式,充分检察机关法制宣讲专业化优势,结合典型的涉企案例,以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加大力度宣传“控告”、“申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及员工的法制观念,使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钱铖,薛萍,温悦.当前形势下机关服务企业的时间和探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9(5).[2]刘海龙.立足检察职能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驾护航.当代法学论坛.2010(2).[3]郑建银,梁国武.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几点做法.中国检察官.2010(10).[4]胡锦波.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思考.法制博览.2013(5).————最新【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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