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一
我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我的头发很多,可以梳各种各样的造型,但我平常都是梳一条又粗又长的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下有一只嗅觉灵敏的小鼻子,嘴巴从外表上看稍小,其实不然,我的嘴巴大着呢,能将食物阿呜一口吞下肚。
在学校里,我是一个爱学习的女孩,对知识的渴求,就像海绵吸水一样。知识不仅带给我智慧,也带给我快乐。
我也是一个努力做到全面发展的女孩。我用一双灵巧的手画出那一幅幅水粉画。画里有高楼大厦,有花草树木等等。我还在课外报了美术兴趣班,在林老师的指导下,我的画画水平不断提高,而且,我的作品曾经参加了许多比赛,还得过奖呢!如:在第八届“星星河”杯全国少年儿童书法摄影大赛中,获二等奖,在“北京20xx”书法摄影评展活动中,获二等奖……
我喜欢体育运动。在家里,我常常跳绳、摇呼啦圈,而且,妈妈说我摇得很棒。我还会打太极拳,爸爸教给我一个幽默的口诀,让我照着口诀说的练,“怀抱一个大西瓜,中间切一刀,一半送给你,一半送给他。”因为我知道打太极拳时要心平气和,所以,我练太极拳时,可以做到心无旁骛,宁静如水。
生活中的我很可爱,我常常在家人面前摆出许多动物造型,让他们猜猜是什么动物。我有一双灵巧的双手,会帮妈妈用纸折垃圾袋,用来装垃圾,可环保了。我还会帮家人做些简单的家务。劳动也带给我快乐。
当然,我还是一个喜欢撒娇的小孩,喜欢扑在妈妈怀里,那一刻,妈妈的怀里变得特别温暖了……
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可爱啊?我还有个梦想,将来要当律师,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
她一排整整齐齐的“门帘”盖在眼前,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方正的脸上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有神。
听了我的描述,大家肯定会认为她是个待人彬彬有礼的才女吧,如果这样那你就错——她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理想。也许有人会不解我怎么能与倩儿交朋友呢?因为她仗义,识大体,勇于担当不推卸责任。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镜头一
午自习时,我正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却听“哗”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摔在了地上。这是常有的事,我无奈的抬起头,见发怒的人竟是严倩倩而对象却是薛志杰。这可就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摔完薛志杰的书,她竟然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我过去安慰时也弄清事情真相——薛志杰用鞭子打到了严倩倩,所以扔书一事理所当然算是报仇了。至于为什么哭嘛,用倩的话来说就是——打得生疼。可不一会倩回头对一直在喃喃“我摊上事了,我摊上大事了”的薛志杰说,她没事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当时我特别崇拜倩。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惹人爱,识大体的女人一定惹人爱。
镜头二
星期四上午轮到我值日,扫到孙立鹏的位置的时候,他居高临下的说了一句:“好好扫,干净点儿,你看你扫的还不如不扫,你会扫地吗?”我正在脑海中寻找什么词语来反驳,刚好倩走过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瞪着孙立鹏说他打我,倩二话不说冲到孙立鹏面前等着他,骂了他一顿。最后孙立鹏终于回过神来低声说了一句我是冤枉的。倩却十分豪爽的说:“就当给你打预防针了,以后再敢欺负女生,那今天就等于给你注射的葡萄糖。”倩嘴上功夫超强,却不以此来欺负别人还是我们女生的“护身符”。可以当老大了哦。这就是我们班的女汉子,我的同学我的朋友。如果她能陪我走过这三年的时光,将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三
“哎,男生不够了,快过来帮忙啊!”不用多说,去的女生准保是我,因为没有其他女生的力气可以同男生抗衡,观战的小伙伴看到我勇敢的博弈,呐喊不停、笑声不断。
一次下课,我和几个爱玩的同学正在向操场跑去,突然,我“哎哟”一声,只见,一颗篮球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脸上。有人为我打报不平,有人为我查看伤情,可是我一开口竟是:“谁砸的这么准,有本事和我切磋切磋”,惹得周围的同学都笑了。
还有一次在老家过暑假,记得那是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八点多了,我还在与邻居的几个孩子一起玩捉迷藏。我自愿当了捕抓人,可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一个人也没抓到,反而被姥姥姥爷拽回了家,一问才知道其他的孩子早就都回家了,只剩我一个人在那里傻乎乎地苦苦寻找。哎,不过从那时开始,我一般不会再让别人骗了。
更可笑的是一次接力赛中,我们班暂时领先,可当我跑的时候,一只鞋掉了。我毫不犹豫地捡起鞋来拎着就跑,虽然没有耽误很多时间,但足以成为别人的笑料了。
一般情况下,成不成为笑料我倒觉得无所谓,谁又没有做错事情的时候呢?只不过我犯的错误,比较搞笑而已,然而这又有什么错呢?或许我在很多地方并不出类拔萃,但我却有许许多多能让人开怀大笑的地方,不是吗?大家笑得开心的时候,我自己也会觉得是非常好笑的,现在回想起来都会让我笑到难以自拔。
我就是我,虽然不那么闪耀,但仍是一颗璀璨的明星,在我看来人不要太贪婪,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不论别人怎样看待你或对你有什么看法,只要认清自己、做自己就好。
我喜欢自己,这不叫自恋,而是自信。不是吗?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四
你知道北管吗?
北管呢,是广泛流传于泉州市泉港区的一种传统民间音乐,与“古音乐活化石”“御前清曲”的南音结为姐妹花,素有“天子传音”的美誉。它呀,还是文化遗产呢,它虽然比不上长城这由古代劳动人民,费尽移山心力,修筑的“世界文化遗产”,但它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从小对音乐方面就比较感兴趣。因为一次意外,我遇到了一位北管传承人。在交谈中,得知老师是教北管的,便试用了一下北管中的一种乐器“提弦”,感觉很不错,希望能深入学习。热情的老师便与我定了上课的地点,以及时间。于是,就这么简单的一次偶遇,北管便走进了我的生活。
老师见我有学钢琴,便建议我来试试“提弦”,我欣然接受。我有扎实的音乐素养基础,北管老师从声乐老师那了解到我的情况后,提出希望我尝试唱唱北管的曲子。
北管分为曲和谱两大类,曲,即声乐谱;谱,即器乐曲。演唱采用“官话”,也就是现代的普通话,音乐风格既保留了江淮一带民间音乐的明朗、幽雅,又容入了闽南、莆仙音乐的柔婉、秀丽,并有遒劲、朴实个性。我自然是愿意一试。我的声线较高,唱北管高音的曲子意外的合适。
老师一开始上课就告诉我,学习北管不简单,要能吃苦,不要半途而废。那时,我坚定的回答老师,我想学北管,我不怕苦!但真正接触北管一段时间以后,我才知道学习北管的人之所以少,就是因为坚持学习北管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师的手练了几十年的北管,早已起了一层厚厚的老茧,我的手尚不适应提弦上锋利的弦,竟练得破皮流血;而少数弹月琴的姐姐们,在初学时,最严重的甚至把指甲弹断了……能唱北管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有的音连老师都唱不上去。
北管老师,为了让北管能传承下去,煞费了苦心。老师对北管的热爱,感染到了我,我希望北管能像流行歌一样,每人都会一两首,这是属于我们泉州的特色呀!
迈入新时代,我愿做小小传承人,保护文化遗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六
我于1996年11月9日降临到这丰富多彩的世界。父亲姓欧,母亲姓袁,只给我取了个单名为露,使他们希望我在任何人面前都能显露自己的才能吧。如今已度过了13个春秋,现在的我,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我的童年无疑是快乐的,有那么多疼爱我的人,用他们的爱,一天天滋润着我成长……
听说我小时候不会爬,只会在地上挪来挪去,嘴里还含糊着“一挪一挪”这句话,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学会了走路。当时,每当我在地上挪来挪去的时候,伯父就会呵呵地笑,伯父很疼我,但他对我的爱是那么的不一样。只要我稍稍犯了小错误,就必须当众承认错误,也培养了我做事谨慎,知错就改的好习惯。如今,伯父离我们而去了,但他与我一起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刻骨铭心。伯父得病那年,在上司住院,姐姐带着我到那里住了一小段时间,大概两三岁吧。那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大海,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个鱼塘好大啊!”这是姐姐后来告诉我的。
3岁那年,我背着一书包的衣服,“意气风发”地上幼儿园了,从此开始了我的学习生涯。第一天上幼儿园,我没敢像别的孩子那样哇哇大哭,但眼睛整整一天都红红的。晚上回到家,伯父问我:“欧露,上课能笑吗?”我满脸严肃地回答:“不,老师不教笑的。”结果一家人笑得肚子都疼了,这也是后来姐姐告诉我的。幼儿园的趣事多得是,但早已记不清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在一次“幼儿自我服务劳动”竞赛中获得了二等奖,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奖项,但我是个好胜心强的人,为那失之交臂的一等奖感到有些小小的遗憾,如今那张皱巴巴的奖状还被我珍藏着,时不时拿出来看一下,总有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7岁那年,我上小学了,正是这一年,有幸跟着妈妈去北京疯玩了7天,这是我一直以来最引以为豪的事情之一。在那7天里,我却仍不忘记每天都写日记,这精神甚至感动了同行的叔叔阿姨们。
第二年,我参加了英语培训班,从这时开始,我便在心里播下了理想的种子,不管最终成功与否,都会让我感到欣慰,毕竟曾为目标努力、奋斗过。四年以来对英语的“痴情”,让我收获了许多,现在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还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为此,四年艰辛的汗水,我毫无怨言。
刚刚上初一的我,懵懂而天真,其实许多事情都不像我想的那样简单,短短一学期时间里,就与我那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分别过,虽然大家仍在同一校园里,但昔日那纯洁的友谊似乎隔上了一层薄膜,愿我们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吧!
由于我的小小勤奋,父母老师的谆谆教诲,让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小小的成就。这条路上可讲的东西可多了:曾以分之差与第一名擦肩而过,曾以1分之差名落前五,也曾以30多分之差把第二名甩在千里之外……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有我要追求的东西,我会为了它而努力拼搏。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超越自己,创造精彩的人生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七
我出生与九九年的某月某天。一岁时,父母就外出打工了,把年幼的哥哥和我交给爷爷奶奶抚养。四岁时便上了幼儿园,有一次因为实在是太渴了,就跑到厕所就着水龙头喝水,由于不小心,我的两颗门牙被撞掉了。
五岁时得一个冬天里,因贪玩不小心掉进了池塘里,幸好当时有大人在附近,否则我恐怕早就死了。把我救上来后送回了家,那时我被冻坏啦,奶奶帮我洗了几大澡盆的热水,我才缓过神来,那双刚买没多久会闪闪发光的鞋,也因此报废了。七四十便步入了小学一年级那时的数学老师换来换去的,没一个固定的,那下学期时才定下来。
九岁时,班上转来了个新同学,我和她没几天便成了好朋友,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小学四年级了,那时候新教学楼已建成,所以开学后的几天便搬上了新的教学楼。
四年级下学期开始近视到五年级时,便已看不清黑板。十二岁转学到另一个学校读六年级,由于学校要求六年级的,必须要住校,于是我便和同学们开始了每天在一起学习的生活。那是我第一次离家,但因为有那么多的同学在一起,让我想家时,同学们的关怀,让我感觉到了无比的温暖。
十三岁时步入了初中的大门,由此便开启了一段多姿多彩的初中生活。在初一的这段4月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东西,让我认识了更多,更多可爱的同学们。而我,也在初中的,这段岁月里,收获了,有欢乐,有伤心。在学校举报的运动会上,我们踩着青春的阳光,在运动场上肆意的挥洒着汗水。那一声声的欢呼,使我感到万分的荣耀。拔河比赛,让我感受到了我们的团结。
成长是就如同一段不一样的旅行,美好的风景使人身心愉悦,丑陋的风景使人皱起眉头,但,这就是青春啊!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八
看到那个眼睛弯弯,嘴角洋溢着灿烂笑容的女孩了吗?没错,那就是我!
扎着马尾辫,戴着圆框眼镜,眼镜背后一双笑咪咪的眼睛,每天都能听见我和同学欢乐的笑声,这已成为我的标志。
我自幼学习书法,如果你有幸曾经在书画室里看到一个小丫头弄得满手黑乎乎的,甚至那张小脸都抹了墨水,但仍执着写着字,不用猜,那肯定就是我。
五岁那年,夏日阳光正好,树木葱郁,知了在歌唱。屋中的我坐在妈妈腿上,妈妈的大手包裹着我的小手,指着书上的字,温柔的女声,软糯的童声一同响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国学的陶冶让我爱上了语文,爱上了历史。
入学后,我又多了一位朋友——书。我有幸接触到了“四大名著”。金陵古城,我哀黛玉的多愁善感,我叹宝玉的重情重义,大观园里有我追寻的脚步;三国乱世,一时多少豪杰!我怜神机妙算的孔明,我恨阴险狡诈的曹操,《三国演义》有我追寻历史的声音。我为书中每个有血有肉的人落泪伤感。
初中后,我又从书中获取新的滋润。“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我学到了荆轲的英雄气概,每当夜深人静,我想放弃时,想到这儿又有我的动力: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就为一日能够战胜曾经打败过他的夫差。这种隐忍精神是我所需学习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丁的话语在我每次为流言生气时,让我茅塞顿开。
我像很多人一样,没有什么出众的经历,没有什么值得去特别记录的辉煌。我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但我会尝试成为更优秀的自己,我不是最引人瞩目的那一个,我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但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谁说小草不挺拨?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九
鄙人姓颜,与孔子七十二贤之首颜回同宗。名景欢,无甚多含义,只望前景开心。本人生于3月14日,是圆周率的近似值,更与爱因斯坦同日生日。我出生时,给家里带来了莫大喜悦,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子。我一岁时,父母外出打工,我留在爷爷奶奶家里,开启了我那愉悦的童年时光。
我的老家在江西的一个宁静的小村庄,村中虽无“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但也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恬静。村中有一大片田野,每至春种秋收之时,总有一群孩童在田野上嬉戏、打闹、放纸鸢,而领头的那个,就是我。我领着一群孩子在田野上飞奔,无忧无虑,累了就直接躺下,也不在乎衣服是否会脏,随心所欲,自由自在,那是我一生中最宝贵乃至最快乐的时光。
待我稍长,便随着父母来到深圳读小学。刚来时,我很不适应,因为这里没有田野供我奔跑,没有朋友陪我玩耍。但很快,我便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结识了一位红颜知己,我与她交谈甚投机,后又得知她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相处便更为融洽,平日里以兄弟相称。她为兄,我为弟。此后又结识几位蓝颜,均以兄弟相称,并像模像样地弄了个结拜仪式,以雪碧代酒,一饮而尽: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v^。此后,我们有福同享,买包辣条都要一起吃;有难同当,毕竟天天形影不离,犯错都是一起犯。只可惜,上初中后,学业日渐繁重,便没有多联系了。
上初中后,我怀着沮丧和一点忐忑走进了新学校,走进了一个陌生的新环境,一切都等着我去探索。同小学一样,我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且惊喜地发现我的红颜知己和我在同一所初中,只是不同班。而且我们都有了新的好朋友,都扩展了交际圈,现在我们还经常会勉励对方,互相逗趣,关系一直很好。
人生的路还很长,还有更多的未知等待着我去探索,去发现。加油吧!少年!做更好的自己。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
本人生于二月十六日,今年虚岁十四哦?你问我贵姓?免贵姓王,名静怡。就让小女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本人今生至此,大致可用三种动物概括:老鼠、书虫和树懒。
恰当的说,在吃的方面我像老鼠。我爱吃,和老鼠一样,喜爱偷吃。家中没人的时候,我会偷偷拿出藏在鼠窝中的零食,小心翼翼、悄咪咪的来上一口,就像老鼠在偷吃米缸中的大米一样,每次我这样吃东西,都会觉得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或许这样吃东西更有感觉?我不知道,但是却改不掉这种吃法。
对于自己爱看书的特点,我自豪的自封为书虫。对于一本喜爱的书,我可以挑灯夜读,反复看上他个二三十遍也不会腻味。而我对书的收集也有一定得喜好,如果一本书能引起我的注意,那它会被我买好几个版本,或是留着收藏,或是供我观看,亦或是送人。不过我对于书的选择没有太苛刻的要求,青春文学也好,动物小说也好,只要是我能看上眼的,无一不会出现在我的书架上。
树懒则是亲友们送我的美名。有人曾这样说过我:好好的的反射弧能绕地球三周,跟《疯狂动物城》中的树懒相比的话,那只树懒也得甘拜下风。不过说实在话,我本人对于这点也没有太大的感觉,可能也就是比正常人呆一点点吧?
怎样?对于这样集百种性格于一身的我,你是否有兴趣同我交个朋友呢?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一
我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儿,长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一头短发,一嘴凹凸不平的牙齿,一笑大门牙就会出来抢风头。我的脸大的可以和盆子媲美。
虽然只有11岁,可是我得了“老年痴呆”,因为我有时想给谁说一句话,可是等我对他说时就会想不起来要说什么了。
按说11岁的孩子都不看动画片儿了,可是我是经常看的,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动画片儿更好玩儿的了。
我是一个性格很开朗的女孩儿,每天都无忧无虑的,好像什么倒霉的事都不会在我的身上发生。我开朗是因为我爱笑,我的笑可以扫去一切烦恼,只要有人看到我的笑,就会和我一起笑。
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有一次一个大孩子问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要钱,我就过去说:“你一个大孩子问一个小孩子要钱,你想一想你都没有钱,一年级小朋友能有钱吗?”我说完那个大孩子就跑了。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开朗,活泼的我。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二
潘迎迎,女,汉族人。生于2006年9月22日,正值豆蔻年华,喜好听音乐、看小说。既有处女座的强迫症,在也有从母亲大人那遍传的懒散,现三中804班就读,担生物课代表一职。
喜欢卡农的百听不厌。因为它的曲调相旋得都能透露出一丝庄重优雅,喜欢天空之城的干净纯洁。因为当一首曲子成为某个故事的部分,又将有一份别样的美丽,更喜欢梦中的婚礼的凄美动人。因为它每一个音符都扣人心弦,每当听完一首歌,就好像听完了一个故事,原本很闹腊的一个人就这么平静了下来。明明是一个懒到能睡到中午十二点的人。却也会为了一本想看到的小说而跑到离家很远的图书馆借阅。往往是常常在图书馆一呆就是三,四个小时。
或许是因为处女座的关系,有点小小的强迫症。每个本子的第一张总定着不写。课堂上讲的内容总先记到书上,课后再在笔记本上整理。比如语文的课本总是被涂画的乱糟糟,笔记本却干净得多,而且有时如果手感不好就不把笔记记在本子上了,那时写的字没有手感好的时候写的字好看。
因为大概是在家听音乐和看小说都不说话,感久了。在学校就变成了一个话唠,通常下课只要有人在我旁边,不管他听不听我,都要说个不停:“我真是个天才,这么难的题都解出来了,你会写吗?你会做吗?要不要我教你?哈哈哈,你连这么简单的题都不知道”
身为生物课代表,其实将作业收齐本就是份内的事情。却被生物老师一顿夸。自此以后就越发认真,除了布置作业外还会留下一些背诵的任务,不定时抽查。
一个平时总是嘻嘻哈哈的人却也有自己的小烦恼。圆圆的脸肉肉的手和粗粗的大腿使她位列微胖人群之中。跑步总坚持不下一圈就想坐下休息。每每想起同伴的调侃,嘴上说着无所谓心里却总想着去减肥,却又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毅力,最后不了了之。
这样既有优点也有缺点的人虽称不上完美,但只要有心改正缺点。找准奋斗目标,就能收获更棒的自己。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三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着平凡生活的人。我“膘肥体壮”,走起路来像一只行走的企鹅,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像一根平着的线。生活中的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三个地点演绎着不同的故事。
期末考试结束对完答案,同学们一起去吃饭。路上,我遇到了我的一位好朋友,只见他痛哭流涕、愁眉苦脸地蹲在路边手中拿着试卷。显然他的头顶有一篇乌云在淅淅沥沥,仿佛他走到哪里,乌云就跟到哪里。“他一定没考好”我心想。于是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老王,没事吧!脸都快挤成苦瓜了。走,吃饭去,一次没考好可能是失误,你先别哭了。”说罢,我给了他一叠纸。“相信我的话,你这次只是失误,如果下次还这样,我绝不拦你。”听了这番话,他心情似乎好了点,他双手撑地站了起来,对我笑了笑,头上的乌云逐渐消散,洒下一束阳光。哦!太阳出来了,我们一起吃饭去。漂亮!我成功了。阳光洒了下来,树叶沙沙地响,小鸟也吱吱地叫了起来。
这天,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拿着卡自己去吃饭,一路上蹦蹦跳跳地还吹着口哨。太好了,终于只有我自己一个人了,吃什么再也不会被限制了。我找了个没人的位置买完了饭,看着各种香味扑鼻的饭菜,我两眼放光,那样子真是垂涎三尺。我的嘴就像吸尘器一样,暴风般席卷着一桌美味佳肴。饭吃完了,等了一会儿,还没人来收碗筷,我快速扫视一圈,发现收菜的阿姨满头大汗地收拾着一片狼藉的桌子。除此之外,还有三桌,饭洒在桌子上,好像雨后地上的坑坑洼洼,盘子斜放在一堆盘子上,碗倒扣在盘子上,成了飞碟一般。不由心想:阿姨太辛苦了。我拿了一沓餐巾纸,把桌子上的垃圾搓进垃圾桶,又把碗筷收好,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便离开了。这也算是一件善事了吧!我自言自语道。
结束了一星期紧张的课程,马不停蹄地回到家中,一个飞扑钻进沙发里,不出一小时,家中像猪窝一样乱糟糟的,沙发上的靠垫掉在地上,吃的东西桌上到处都是,椅子也歪三道四的,客厅顿时成了硝烟散去的战场。妈妈看到后嘴巴张得巨大,都能吞下一个电灯泡了。
这就是我,夜空中不一样的焰火。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四
几十亿年前的某天,当第一批从海洋进化出肺部,并爬上陆地的奇形怪状的鱼类出生时,“嘭”的一声巨响,伟大的莫凡夫斯基的先祖也随之诞生了。又过了很久很久以后,在公元2007年11月19日的中午,亲爱的莫小凡同学终于被医生从张女士的肚子里抱了出来。
莫小凡,姓莫名小凡号莫凡夫斯基,拥有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一点平平无奇的智商,一具平平无奇的身体,一个平平无奇的……啊呸,哪有那么多平平无奇,这只是一群无知的凡人对伟大的莫凡夫斯基的愚蠢的看法罢了。上帝在创造她时,可是往她的脑子里倒一大瓶的高iq,一大瓶的想象力,一大瓶的潜力与自恋,以及超标的对节肢动物的厌恶。只不过是在把她塞进张女士的肚子里时出了点岔子,导致她的脑子里只剩下自恋和超标的对节肢动物的厌恶而已。问题不大,对吧?
莫小凡上小学的时候,刚学会写字不久,就信心满满地参考着作文书和一本汉语词典写出了她出生以来的第一篇伟大的作文,以至于全班的同学和老师都为之瞩目(真的!),甚至连老师都亲自动笔给她批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叉。呵,无知的凡人,伟大的莫凡夫斯基怎么会被这一点小小的挫折打败!她的志向可是远方的星辰大海!于是莫小凡同学机智地决定低调一段时间,让那群凡人缓冲一会儿,准备迎接她的将要震惊世界的巨作。
某个平平无奇的下午,兴奋的莫小凡同学举着她花了一分钟时间创作的伟大的艺术品展示给她的麻瓜父母张女士和莫先生欣赏,并得意地扬着小脸,嘴里循环哼着《ablesister》,等待着他们惊奇的夸赞。过了大概一个世纪“额,你画的…是一顶帽子吗?”才不是!愉快的小曲儿戛然而止。这明明是一条吞了大象的蛇!呵,果然凡人们欣赏不来伟大的莫凡夫斯基的巨作。但,她的志向可是远方的星辰大海!怎么会在意两个麻瓜的评价呢?
如果真要她说的话,若不是她最伟大的两篇巨作被无知的凡人们扼杀在了摇篮,那么莎士比亚和达芬奇也不会开着香槟庆祝他们比伟大的莫凡夫斯基早生几百年。
虽然这是莫小凡同学最大的遗憾,但她相信,只要再给她一点时间,二十年之后,维基百科打着^v^莫小凡^v^标签的页面上,一定会出现这样一句话:
莫小凡女士,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文学家、画家,人类文明史上最璀璨的明珠,被世人尊称为“莫凡夫斯基”。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五
每个人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没必要在别人的风景里仰望。
——题记
当20xx年的第一片雪花降落之时,随它一同来到这个世界的,还有15年前的我。或许,当雪花从九万里的高空落地为霜之时,一切就早已注定,注定这个世界将来的样子,我将来的样子。
在别人家孩子忙着报补习班的年龄,我过着自己平淡而又不无乐趣的生活,羡慕吗?或许吧。我的父母与全天下所有父母一样,他们的一生忙碌、充实,而又平凡,同时,他们也希望我的一生也这样度过。
从小他们教我打理自己的头发、叠自己的被子,长大他们教我做饭、洗衣服,像所有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对他们的话,我言听计从。是的,在他们眼里,我很乖,因此,他们从不过多的去过问我的生活,我知道,那是他们对我的信任。
为了维持这种信任,我很努力的去做他们眼中的“乖乖女”、心中的骄傲、向别人提起时语气中的自豪。我将自己所有的脾气都放在笔尖,藏在小小的日记中。
时间久了,我也会累,但这真的是我想成为的人吗——做个俗人,平淡一生?
不知道为什么,朋友眼中的我总是很“飘”,每次见面一句“hello,everybody”总是必不可少的,如此正常的一句打招呼的话,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误解的如此彻底,唉。他们总说我“浪”,不到吹哨时间绝不回宿舍,每次想找我,却又不知道我在那个楼层那个宿舍里“浪”,对此,他们深感无奈。不光是宿舍,每次在教室里,我也坐不住,一下课就跑出去打水,一边喝一边打,每次总是踩着上课铃不紧不慢的走进教室,搞得老师也很无奈。
或许是射手座的天性,我天生就爱玩,从我记事起,日子便是在玩乐中度过的,我总喜欢到不同的地方跑一跑,转一转,难道这就是同学眼中的“浪”吗?
后来的我爱上了文学,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总会牵动我的心情。语文老师总说李白是个“狂人”,狂得“不可一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李白的文字,他笔下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让我心中升腾起同他一般的自信;“安能折腰侍权贵,使我不尽开心颜”让我想成为与他一样淡泊名利的人。
他的诗句好像与我左上角的血液融合在一起,总能让我读出不一样的韵味。
我喜欢这样张狂的诗句,张狂的人。
或许每个人眼中的我都是“八方各异气”,但我只想像李白那样张狂,做我自己想做的人。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七
我生来就是一个“坏孩子”,生在学子众多的河南,也见惯了父母口中的好孩子。小时我喜爱画画,也因此在书上到处乱画,每次被发现后,就是一顿吵打。
我小时爱淘气,眼中没有任何事物,只有一个又一个不停变换的颜色,那时脑海中总会出现许多问题,为什么两个颜色放到一起会变成不同的颜色呢?为什么有人画的画只有黑灰白呢?为什么它们要叫做颜色呢?这些奇怪的想法总是在我脑海里飘来飘去。
在我画画的路上,奶奶是最开始支持我的那一个。对爷爷的印象,记忆最深刻的便是给我起的小名,末尾竟用“牛”来结尾!若不是我的画画也算是略有所成,真不知如何担起这个“牛”字。
我喜欢画画,几乎是一天不摸笔画上两笔,都闷得慌。如果不信,大可以看一看我一到六年级的书:刘备坐在帐中叼着烟斗,玩着手机;诸葛亮坐在借箭的草船中玩王者……都是常事。因而我也不敢让老师翻我的书,不然,没有活路。
对画画特别喜爱的我,对大自然也情有独钟。我画画的情感,素材,就来自于它。它给了我画画的一切所需。当你站在青山绿水之间,静听流水淙淙的声响,小鸟欢快的鸣叫,树叶摇动的乐章,你会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美妙!每当这时,我都在庆幸我是一个画者,我能用笔画出这美好的一切!
面对生活,我觉得平静就是美好,平静的日子里有狂风暴雨之后留下的痕迹,让你能仔细品咂。对于画画,我觉得应有追求现实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多变的,追求现实的情感能让我在生活中,在画中焕发出自己的本心,能使画家有一颗追求现实的心和一双明辨是非的眼睛。
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而这,正是我所认同的,我所实行的,我所坚信的。
这就是我!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八
不长不短的青春岁月里,我的性格发生了多次的转变,学前的天真、小学的叛逆、初中的随和。而每一次的转变都使我更进一步了解人生,了解自己,让我收获颇丰。
幼儿园时,由于我的幼稚与无知,养成了我天真的性格,也闹出不少笑话。一次,幼儿园老师带我们去参观公园,望着天空中飞翔的麻雀,我便指着麽雀
向老师好奇地问道,“老师,那是什么?它在那么高的地方,多危险呀,难道不怕掉下来吗?^v^此语一出,全班的人包括老师在内都被我逗笑了,这一路上,我又问了许多问题,虽然可笑,但却让我了解到更多知识,更好地了解世界。
升入小学,学习内容和压力突然呈直线式上升,导致我的心情越发烦燥,性格逐渐叛逆,经常与家长发生争执。一天,回到家中,母亲让我下楼打水,我不厌其烦地说:“忙着呢,没有时间。”母亲说:“我知道你很忙,可你也应该为家庭做一些贡献。”我近乎愤怒地吼出来,“你到底说没说完,说完了就赶紧出去,别打扰我。”母亲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出我的房间。事后,我反思了一下自己,不冷静、不尊重家长的样子真丑。
进入初中,我的性格逐渐变得随和起来,与人相处时,总会先征求别人的意见。可能是因为我的随和吧,班里很多同学都愿意与我交往,我在班级中也很受欢迎。这使我认识到随和的性格,尊重他人的品行,会让我们的道路越走越宽。
这些年来,我性格的转变也印证了我成长的足迹,让我更信心满怀地走向未来。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十九
我是任超,20xx年出生。我和大家都一样,从小到大,从幼儿园、学前班、小学、初二,都是乖宝贝,所以在父母老师哺育下,茁壮成长着。我重点说说那次暑假吧。
一次放暑假时,老师嘱咐我们,假期里不光要认真写作业,还要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家务活。
我一向是个听话的小男孩,老师布置的任务当然得完成。和爸妈商量后,他们让我包了两项家务活——扫地和倒垃圾,爸爸还让我把这两项任务记在暑假计划表上。刚放假那几天,我每天坚持按计划执行,任务完成得相当不错,可后来我就坚持不了了。
一天,小伙伴来我家玩手工,爸爸回来后看见地上很脏,就让我扫,自己出门买菜去了。我拿起扫把三下五除二就把地扫完了,随后便无所事事地坐在床边看电视。爸爸买菜回来,一进门就问:“嗯?这地扫了吗?”他指着电脑桌下,写字台下,厨房角落里,床底下让我看。我一看,心想:你没让我擦这些地方啊。有点灰多正常啊。爸爸让我重新扫,我有点不情愿,还是又扫又擦。这一次,我把每一个角落弄得干干净净。爸爸过来检查:“嗯,这还差不多。”“难道只有这句话呀?”我还有点小失落。
爸爸好像没看出来我的心事,又让我择空心菜,我满口答应,心想:这活,简单极了。我以为只要把根部那里老的地方掐掉就可以了,根本就没去关注每一张菜叶有没有变黄,上面有没有虫子或虫卵。我很快就把菜择完了。放在水池里洗完后,爸爸过来检查,发现我择的菜很不干净,不光叶子没择干净,菜里面还夹着草。只好返工。
本以为做家务挺简单的,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学问。发自内心理解妈妈每日三餐,周而复始的辛劳了。
吃晚饭的时,爸爸说道:”任超今天表现不错,值得表扬。”虽然是一句简单的话,但我心里美滋滋的。我知道,爸爸是在鼓励我,我一定会做得更好。
从以上的小事上,你能看出我是怎样的人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一
我知道我是谁,这是哈佛大学的校训影响了我。
身材微胖,但总想瘦下来却无法坚持,常半途终止。自认为长像憨厚,无人不爱。两眼炯炯有神,走路健步如风。这就是我。
著名教授钱理群曾提出一个概念,叫“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显然不是此类。我没能安贫乐道但对身边万物都充满了爱心,做事首先为他人想,即使蚊子叮了我,我也不愿意把它杀死。一旦我拥有了好东西,我就会分享,一旦有人恳求我,我就会答应。虽然自己在物质上总是得不到什么,精神总是满足。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李敖之狂,他生平有三大遗憾,不能与李敖成为朋友;不能听李敖讲课;不能读李敖的作品。我没有李敖那么狂,但也足够自信。最擅长演讲,总能大方地表现自己,平时爱阅读,常积累,说话做事就有气质有信心,见常广泛。叔本华说过:“要么孤独,要么庸俗。”因为我的格局与常人不同,所以也不太合群。
日本有家寿司店,最具有工匠精神,员工要煎十年的蛋才算出师,才能为其煎一个蛋。我也是个具有工匠精神的人,做事最大的优点就是认真严谨。值得一提的是,每次轮到我值日我总能把黑板擦得一尘不染,比新的还干净,做事踏实是我从不改变的风格。
比尔盖茨在一次著名的学术会上提出:20%的人将来是顶尖的,还有80%的人享受“奶头乐”是庸俗的。”我觉得我将来一定是那20%的人,因为我不仅有远大的目标,还能全面发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特长:擅长程序设计,喜爱计算机,已在ccfnoip中的普及组竞赛中获国二,目标进省队。所以,综上所述,我能认为将来可以做一名“t”字型人才。
这就是我之小传。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二
不知是谁打翻了月亮的坛子,凉凉的月色一下子倾泻了下来。
呀呀学语的我,还不懂什么是文字,什么是数字,只是咧着小嘴,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还记得小学时照着拼音念《唐诗五百首》的时候,“床前明月‘缸’,疑是地上霜”的天真,“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的童趣。我渐渐地在古代文人雅士的教导中学会了读书。
欢蹦的马尾辫、轻快的脚步是我象征。我是朋友的“开心果”,是父母的“小棉衣”。后为大街上衣衫褴褛的老爷爷感到悲伤,我开始领略柴米油盐的人间烟火,每天的期待便是晚饭时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热腾腾的饭菜的其乐融融。
再后来,我爱上了诗词。我品陶潜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赞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悲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我叹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无论是文士贤人,还是骚人迁客,无不教我成长。他们让我去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他们使我感受到自然风光的魅力,他们令我激起了大鹏展翅的凌云壮志。
蒋勋曾在《品味四讲》忠言逆耳“纯棉衬衫就像爱人”。对我来说,诗词亦是如此。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七年的快乐与辛酸,都是诗词在给予我慰藉,如此便会产生无法割舍的情感。
升入初中,激烈的竞争和压力差点让我喘不过气儿来。挑灯夜战成了常态,但我仍然记得一句话,“不要忘记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管它暴风骤雨还是寒潮冷风,我都会怀着坚定的心去迎接。
月光如水,牵引似水流年;时光荏苒,如同白驹过隙。
人生就像一趟旅程,我会用青春的笔,背着热情的书包,去书写我的人生传记,不止过去、现在,还有未来。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三
“你,洁蛋,给我坐好!”老师大声朝洁蛋这边吼道,“我问你,she went to shanghai。对画线部分做出提问。怎么变?”“嗯……嗯,where……嗯……”“你给我站着!”新来的实习老师看出了我开小差,气得火冒三丈。这次,老师正在讲新课,可是,我的心思早就跑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去了。
“叮铃铃……”终于熬到了下课。洁蛋撒腿又要往外跑,刚出了门口,好像有一种吸引力,又把洁蛋吸回了教室。咦,原来是语文老师。老师洪亮的声音在洁蛋的耳旁响起:“怎么当的语文课代表啊?还不快抱作业!”我赶紧抱起那一大摞作业。高高的作业淹没了我瘦小身影。“哗……”唉,心思飞到蒙古包里去了,作业撒了一地。这时,姚可菲来了,及时帮我捡起,幸亏没被李老师看到。
星期六,我做了一上午的作业,终于做完了。我从作业堆里“钻”出来,伸了伸懒腰。妈妈说:“给你钱,买西瓜去。”洁蛋到了超市,学着大人的模样拍了拍西瓜,每一个西瓜都发出了同样的闷响,我想:这西瓜一定都不错。然后,随便挑了一个,付了钱,便扬长而去。回到家一看,洁蛋脑子差点崩裂:西瓜还没有熟呢!
洁蛋有一个天大的缺点,就是——粗心。有一心,数?老师在课上问到:0×365=?。我脱口而出,说:“0×365=365。”“哈哈哈……”班上顿时发出了一阵爆笑。数学老师火了“数数手指头!”我装模作样的数了几个手指头,然后嘴一歪,说“就是365嘛!”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再次响起。“是0!”一位同学回答到。“对了!”老师这才消了气,然后语重心长的说对洁蛋说:“你以后可要细心,假如考文轩就差那一分的话……”老师说的这话我早就听烦了,耳朵都起茧了。真想拿棉花堵上耳朵。
不过,洁蛋还是有优点的。有一次,她看书入了迷,结果忘了吃饭,妈妈叫了她好久,她才回过神来。
我在“蛋蛋家族”里叫洁蛋。我是“洁蛋”,“洁蛋”是我。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四
倏忽之间十多年,从婴儿成长为少年,唯独名字没有变,本人小名叫一帆。
我总问自己干了什么,哪些事对自己有益的,哪些是在做无用功。小时候常在学校花坛边抓蜗牛,打弹珠,现在不做这些了,但是不是在做着另一种游戏,在嬉戏中虚度光阴呢?
在我众多的学科中,我最骄傲的是数学。课上我能积极思考老师所提的问题,成绩在班上排前几位。这与我平时的付出的有很大关系。其实,刚进初中,我的数学还排在后末尾,但我不服气,遇到不会的题就咬住不放,直到做出来才罢休。我知道,有种不服输,不怕难题的`精神必须要养成。于是成绩便慢慢往上爬,现在终于取得比较满意的分数。
还有英语学科。刚进入初中,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20名左右,我也不服气,用了许多方法终于追上来了,跃居12名左右。我想是由于比较有恒心吧,我很注意有益于我进步的习惯和品质,并坚持养成,这需要更长时间,也需要耐心。总之,我知道那些对我是有益的,我就会逼自己养成。
再说一下我的语文,我这人个性有点内向,不善表达。但我喜欢用文字来记录。我会做一些看似浪费时间,难看到成效的事,比如练字,写摘抄,阅读……但语文老师告诉我们这些是慢功夫,对学习有益,我便坚持了下来。终于,在一次不及格的月考后,我突然考了个班级最高分,把老师同学们都惊了一大跳。再后来,我经常写文言文,古体诗。在语文老师生日时,奉古体诗一首为贺礼,她高兴地赐我一个名号“姜才子”。
上中学后住读,早晨,我早早起床,把被子叠成正方形的“豆腐块′,如同纸箱一样有棱有角。这样能培养我严谨的生活态度。轮到我值日,我会把寝室打扫得一尘不染,然后信心满满地开始新一天的学习。
在我的人生里,我不允许自己为他人的看法而活,我会活出自我,不断地修正,将自己塑造得更好。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五
每当我翻开相册时,都会有一张张的相片映入我的眼帘,它们都记录了我点点滴滴的生活。
翻开我的第一张照片,那时我刚出生,奶奶为了留下纪念就让人给我照了张相。你们看,当时的我笑得连小酒窝都露出来了呢,真是可爱呀!
翻开第二张照片,这是我两三岁的时候。当时的我好像一个男生,剃着一个小平头,我就问妈妈:“妈妈,我为什么要剃头呀?”妈妈笑着说:“还不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幸好我机智给你穿了一条小裙子,不然就让人把你误会成男孩子了。”回忆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翻开第三张照片,那是我幼儿园演出时照的。当时我穿着一身黄裙子,一双黑鞋子,头上带着发饰,脸上还化了妆。我记得当时自己和一位小女生一起唱一首歌,叫做《我的好妈妈》。可是当我们正唱得起劲儿的时候,我却突然断片儿了,也就是说发不出声音了。刹那间,下面的同学哈哈大笑起来,一下子让我的脸变得通红通红的。
翻到最后一张时,那就是现在也是五年级时照的。妈妈正给我拍我在打篮球帅气的一幕时,我竟一下子滑倒了。好疼呀,都流血了!但我不能哭,原因有两个:一,不就蹭破了点皮,流了点血吗?我都已经五年级了,不能为这而流泪了;二,学篮球的人大部分都是男生嘛,我可不能让他们看到我哭的样子,这样多丢脸呀!何况我这个人很好面子,在学校里可不能哭呀,要是被同学看到告诉老师,这不没事找事嘛。
最后一张是空白的,我希望自己在后面的道路上能够留下更美好的记忆。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六
童年百事,半数少玄;十年以来,趣味无穷。
——题记
每个人的黄口孩提,都有着数不尽的纯真、乐趣。无论是史册之上的孔融让梨,还是曹操劫新娘,抑或是普通人的孩童回忆,都蕴含着无数人生的养料。这些回忆,会陪伴我的一生,这些养料,会使我逐渐走向成熟。
犹记得小学六年“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时光,当初看见的是无知般的稚嫩,是“社死”般的尴尬;现在看只是童年时的浪漫和回不去的光阴。所以,在厚德路小学的六年自然充满了更妙趣横生的美妙记忆。
懵懂的“踢球指挥官”
二年级的一个课间,如往常一般,我与朋友们在操场欢快地玩耍。我犹记得当时我们分队成两排,莫名其妙把篮球当足球,踢来踢去又像打乒乓球。每每对方将球踢来,我冲上前去却总被别人先踢回去,换了个位置球却跑到原来的位置上。我们那时候也小,不知道发脾气和“爆粗口”,我只能呆呆地望着。但等久了,觉得哎呀不能变成局外人呀,于是我不管他三七二十一,见到球来就是给一脚。“队友”接到了踢回去总能看见我跟着他一起动。我有时想象着球飞过去,但篮球怎么踢得飞起来呢,于是我就等呀,等着等着,诶!就沉迷进去了,稍微有点飞起来的迹象就兴奋得手舞足蹈,比接到球的人还兴奋。等到上课铃一响,我才回过神来:什么玩意儿吗踢了个寂寞!而我大汗淋漓得倒是被老师骂了一通:“跑什么跑呀待会又静不下心来!”
解闷的“‘反抗’评判官”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快乐,也都有以痛为代价的快乐和教训。还记得四年级时,我打着哈欠走进教室,看见三个同学在黑板上不约而同地接力写着“给数学老师的一段话”。我撑着脑袋一看,发现是借着老师作业很晚布置作业的事“批判”老师做的“错事”,也有在指责老师的。我瞬间抽出笔,在黑板上画了个勾,还给了个“100优”。其实我也早就开始不认可数学老师了:上课举手无视我:每天上课怼着嗓子骂人(当然很少有我,就差一粉笔扔过去……当时没有思考什么方式对错,想了或根本没想哪个方式好像都没什么区别,干脆“顺水推舟”。爽是爽了,但结果可想而知,我被牵扯进去,百般辩解都是加深“罪行”。四位家长都被“约谈”,有几个同学进去办公室被“调教”还抽泣着。从此我再也不敢参与什么公开评价,如果写了就当玩笑立即擦掉。别人问我也很少回答,回答的也只是“还可以”之类的含糊词语。看来儿时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权威”之上。
稚嫩?乐趣?都存在过,也都将进化(本句中意为改变形和质)为成熟。被童心的养料培养得更加完美,酿成“岁月美酒”。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七
我叫赵会君,14年前,带着父母的期盼来到了他们的身边。和我一起降临在这美丽世界的,还有我的哥哥。他出生没多久就病了,爸爸出门挣钱,妈妈、奶奶还有姥爷都陪着哥哥去看病,我则荣幸地由姥姥照顾。后来,哥哥的病好了,我也不想跟妈妈回家,便一直呆在姥姥家,直到上幼儿园才回到爸妈身边。
五岁时,我开始上幼儿园,六岁的我还在上幼儿园。
七岁的我,上了一年级。一年级的我比上幼儿园时长大了很多,也很懂事。七岁的我可以独当一面,做老师的助手,收发作业。
到了12岁那年,我升入六年级。六年级的我,善良又乐于助人,还有点小小的正义感。有时候,我的同桌忘带一些东西,我会很慷慨地借给她;当有人被欺负时,我也会帮助他们。怕凭自己的力量不解决问题,还可能帮倒忙,我就赶紧去叫老师。老师来了,就没事了。所以,我人缘很好。
去年,我升入常屯中学,成为19—2班的一员。读七年级的我,喜欢上了看书。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这么爱看书呢?我会果断地回答:是书中的人和事吸引了我。老师那里有许多书,让我们随便借。我先借了一本关于励志的书。在学校里没有看完,我就拿回家里看。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看了好长好长的时间,妈妈把饭菜做好了,就喊我吃饭。而我根本就没有听到,因为书中的内容太吸引人了,让我流连忘返。尝到读书的乐趣后,看完一本,我就迫不及待地再换一本,成为班里换书最勤、看书最多的学生。
现在的我上了八年级,各科老师都很看好我,唯有物理成绩不是很好。我会继续努力,力争各科成绩都学得棒棒的,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八
一双自信的眼睛中闪出不一样的光芒,挺直地腰板更让人觉得十分有气势,嘴角划起一道微妙的孤度。没错,这就是我,一个全新的我。
从记事起,我就是一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女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不顾形象的放声大笑,和所有人都关系好,有许多朋友,可在课堂上,我却收回了自己的本性,眼神躲闪,头埋的低低的,老师提出问题,我恨不得钻到地缝里。
在小学时,我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不吵不闹,只有在课间才敢恢复自信,抬起头,挺起背。一上课,我就立马像蔫了的花儿一样一声不吭,也没有人太注意我,就这么过去了六年。其中我有过许多的不甘心,认为自己可以做到像别人一样自信大方地演讲,可尝试了许多次,都没有突破自我,留下了遗憾。
升入初中,我不仅是副班长,还是数学课代表,我是大家眼中的榜样,也要起一个好的带头作用,也偶尔回答一些问题。我本以为这样就够了,可没想到有一天数学曹老师把我叫到一边,说::你是我的课代表,上课不积极举手,我老冷场,多尴尬啊!又接着说:勇敢一点,说错了没人会怪你,可以吗?看到曹教师带有鼓励的眼睛,我仿佛又重有了自信。第二天,我准备充分,想给自己来一个彻底的突破。终于,我发现我做到了!我可以自信地抬头、举手,直视老师的眼睛,大声地发言。
现在,渐渐地我也将上台讲话当成了常态,也总能自信大方地发言,甚至还会开一些小玩笑这都是之前我从未拥有过的,我也很开心自己可以成为想要的样子。
哈!哈!哈!没错,我又回来了,自信、大方、勇敢都来到了我身边。以后的人生更加精彩,希望可以用更加积极向上的态度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就是我,我命由我并不由天,想来要成为理想中的自己,那就努力去突破属于你自己的那道防线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二十九
看,那个女孩,大大的眼睛,弯弯的柳叶眉,高高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还留着乌黑的长发。她是谁呢?
她十分开朗,每天无忧无虑的,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她今年十一岁了,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在学校里,她是学校的大队委员兼校主持人;在班级里,她是班级的班长。她乐于助人。每当同学们有什么困难,她都会热情的帮助他们。有一次,一个同学有一道难题不会,她耐心的教那个同学,直到那个同学会了,她的脸上才洋溢出快乐的神情。特别是当同学们遇到难题不会做的时候,她总是耐心的帮助,直到同学完全听懂了、会做了,她才离去,所以每天上学她都是来的最早,走的最晚。
她的爱好很多,比如说:小提琴、舞蹈、朗诵、阅读、玩游戏、游泳……在学校学习的四年里,她曾经获得过不少奖状呢,其中有朗诵一等奖的、电脑打字一等奖的、作文一等奖的、小报制作比赛一等奖、知识竞赛一等奖等二十几张奖状。
她的学习成绩还算不错,但是数学总因为粗心丢分,她也曾经试图改过,但结果总是改不掉。语文是她比较擅长的课程,英语还算好。她是一个电脑迷,电脑游戏她样样精通。她电脑打字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分钟100字,不愧是学校评出的“小小神速王。
她还是个“小书虫”,一读起书来就总是昏天黑地、废寝忘食、爱不释手,尽情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书的陪伴下渡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妈妈叫她吃饭,叫了十几遍她才听见。
她是谁呀?她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小书虫”!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三十
微弱的光越过玻璃,晕出一圈圆晕,挣扎着浮动着,忽地碰在画板上,印出来一只灰白而丑陋的怪物,在粗糙的白纸表面舞动着它那肥胖的身躯。
玻璃窗前的黑布被风吹开一角,于是光便一股脑挤入那昏暗空间。窸窸窣窣的声音忽然停了,光圈打在画板的后面,一道隐约的身影显现出来。足足有一人高的画架上架着沉重的画板,后方立着一个少女,她被光刺到的眼睛眯了眯,转头看向白纸上由粗犷的铅笔线条构成的怪物——那是她画的球形石膏体。
“刺拉——”又一张画发出不屑的声音,拖着残破的身躯落了地。仔细一看,地上已经被奇形怪状的球形怪物占据。
这是少女开始学素描的时候,少女在她的天赋领域十分要强,她绝不允许自己落在别人后面。
她像是一只骄傲的孔雀。
于是,在她看到素描班上的“老人”疏密均匀,长短一致的线条时,在她看到他们画出被老师赞不绝口的石膏体、静物、人物画像时,在她看到自己面前画架上的怪物时,她就下定决心要比别人更加努力。
伴随着一张又一张白纸落地,少女成为了素描班上画得最好的人。她说:“我会是最优秀的画手!”
少女的骄傲,不需解释,不容置疑——熠熠闪光。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我,一个文静的女孩,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方形的黑框眼镜,两条眉毛不脱稚气,一双小眼睛总是流露出一种不服输的光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我小时候自己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疯丫头,总也坐不住凳子,就像凳子上长满了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上面坐满一分钟。
我的童年是在田野里的飞奔和每天的大喊大叫中度过的,猛然间,书本闯入了我的世界。它结束混乱的、不知所谓的世界,他带着我走入了一个新的天地——我的精神世界,我自己的天地。
在这个天地里,我遇到了内心深处的那个自己,我学会了如何我沉稳地坐着,如何用纯美的文字洗去浮华,让自己的心灵归于平静。慢慢地,将自己的心贴近书本,再贴近书本,感受字里行间的温暖、清凉、酷热或是冰冷刺骨……
我在书中遇到了别人,宝玉的痴情,关羽的忠勇,东坡的豪迈,李白的浪漫,陶渊明的不俗……
我第一次遇到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眼里满是崇拜和赞叹。我看你大闹天宫,我看你三打白骨精,我看你拜别师父,我看着悟空的不断成长,我看着那神奇的法术背后露出的人性。我看到悟空熠熠发光的品质,我紧紧跟在你的身后,跟你共同成长。我学会了像你一样的倔强,一样的不服输,一样的敢于直面困难,一样的敢于向命运发出呐喊。
我在那时成长了,不再只是漫无目的地游荡。我爱上了书本,爱上了在窗前静静地读书,看庭前花开花落,望窗外云卷云舒。我的心灵在那时经历了很大的变革,恍如隔世的怅然在心底回荡了很久,心扉在那一瞬打开,随即敞向了世界。
记忆的深潭荡起了一圈又一圈涟漪,岁月的年轮又增长了几圈,我离“疯丫头”的称号越来越远了,精神的涵养使我白白静静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神里坚毅的光芒更加坚毅,我怀抱着一颗饱满的心,坚定地大步向前跑去。
这就是我,一个文静爱读书,乐观向上的女孩!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一双自信的眼睛中闪出不一样的光芒,挺直地腰板更让人觉得十分有气势,嘴角划起一道微妙的孤度。没错,这就是我,一个全新的我。
从记事起,我就是一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女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不顾形象的放声大笑,和所有人都关系好,有许多朋友,可在课堂上,我却收回了自己的本性,眼神躲闪,头埋的低低的,老师提出问题,我恨不得钻到地缝里。
在小学时,我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不吵不闹,只有在课间才敢恢复自信,抬起头,挺起背。一上课,我就立马像蔫了的花儿一样一声不吭,也没有人太注意我,就这么过去了六年。其中我有过许多的不甘心,认为自己可以做到像别人一样自信大方地演讲,可尝试了许多次,都没有突破自我,留下了遗憾。
升入初中,我不仅是副班长,还是数学课代表,我是大家眼中的榜样,也要起一个好的带头作用,也偶尔回答一些问题。我本以为这样就够了,可没想到有一天数学曹老师把我叫到一边,说:你是我的课代表,上课不积极举手,我老冷场,多尴尬啊!又接着说:勇敢一点,说错了没人会怪你,可以吗?看到曹教师带有鼓励的眼睛,我仿佛又重有了自信。第二天,我准备充分,想给自己来一个彻底的突破。终于,我发现我做到了!我可以自信地抬头、举手,直视老师的眼睛,大声地发言。
现在,渐渐地我也将上台讲话当成了常态,也总能自信大方地发言,甚至还会开一些小玩笑这都是之前我从未拥有过的,我也很开心自己可以成为想要的样子。
哈!哈!哈!没错,我又回来了,自信、大方、勇敢都来到了我身边。以后的人生更加精彩,希望可以用更加积极向上的态度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就是我,我命由我并不由天,想来要成为理想中的自己,那就努力去突破属于你自己的那道防线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她,在十三班总是被称为虎妞,尽管她并不承认——这也证实了她身边的朋友虽多,却大多是损友的事实。
但她的朋友总归是很多,有什么事或什么话,总是能找到人的,她在班中的存在感不高不低,要是提到班上的名人,或许想不到她;但一提到名字,那些人便会恍然大悟道:“啊”原来是虎妞……”
也许,一提到虎妞,会使人想起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虽然她的外号也是出自于此。但,别以为她生得很丑!可能说不上好看,但五官是端正的,尽管,眼睛总是被吐槽:“你从来睁不开眼睛?”或是,“能不能把眼睛睁开讲话?”每次引来是一阵阵大笑。
可能没有几个人会把外号写出来,毕竟这实在是有些难为情,但这恰恰证明了她的性子豪迈,虽然这一点总是被她的妈妈说成马大哈。
下面,来听听她的朋友怎么说吧——首先是来自亚男的投稿:“她总是像个男孩一样大大咧咧,性子只能说是豪迈,一口十个小孩的那种!”接着是班中“明星”污曼的评价:“她很活泼,总是很有话题。有时候就是太热心了些。”还有些无名人士说:她的性子,确实是有点怪的……
她并不完美,甚至是有些残次品的样子。但无论是谁,都会有闪光点,都有美好的一面。最重要的是,她会听取意见的,可她不会因为别人形形色色的评论而自卑。来日方长,在相处的过程中,总能看出她的特点,这是没有温度的文字所不能概括的。
所以,不要在意,虎妞,勇敢地去闯荡人生吧!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他高,至使许多同龄人站在他身边都会带有点自卑感;他爱笑,即使在阴天见到他也会觉得眼前一亮,瞬间一片灿烂阳光;他眼睛大,而且绝对醒目;他“苟言笑”,而且有能力让大家都“苟言笑”。
这样说我的同桌你可能不太会相信,但是,有许多人会告诉你:这一点都不过分。
马锐是我们班的一大笑星——说笑星似乎有点夸张,说活宝确是把班上同学全票通过——他喜欢逗大家发笑,并且视规章制度如无物(这到有点儿夸张了),这一点有点儿像小说中的“独行大侠”。可两者显然无可比性,不光因为他的性格,还在于,大侠都是行侠仗义,他却是“为非作歹”。
一次上政治课,老师讲到陶冶高尚的生活情趣,问同学们在课外养些什么小动物、搞些什么科研、小发明的,写在黑板上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只见他一个箭步就迈到讲台上,郑重其事地写了起来。等他写完了,同学们一看,顿时哄堂大笑,他在搞科研那一栏写的是“开飞机、乘火箭、坐飞碟”。再看养动物的那一栏,更让人笑得不行了,“养狮子、老虎、大象、蛇”。他养得起吗?即使养得起,他也没有这个胆呀。他好不容易写了个“兔子”,唉,可却把“兔”写成了“鬼”。什么,养“鬼子”?!没听说过。这下,前面没笑的同学现在全笑翻了。我担心恐怕再笑下去,这屋顶该塌了吧?真不知道这个大马锐是故意写错字还是真的一时粗心写错了,反正,我只知道当时政治老师是哭笑不得了。
马锐常喜欢来点恶作剧,冷不丁捉弄你一下,倘若被发现了,他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你若没发现是他干的,他就一脸茫然地走过来,关切地问道“怎么回事儿呀?”,你说这人,只会把你急得肚子疼。
很多时候,马锐的确让同学们恨得牙痒痒,但是,大家都不得不承认,他并没有任何不受欢迎的理由。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吾名欣悦,姓肖,十月刚过完十三岁生日,甚欢喜。现就读于北二中学堂,是初一三班的一名学子,长相一般,不会用言语形容,自认为小众而已。
七岁时被家父送入育花路小学。人生地不熟的我,不知怎么的,养成了一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家母总是说我没有大家闺秀的风采,这点也曾我头疼不已,不过现在看来也没什么不好,反而让我交到了很多的朋友。
不知从何时起,我热爱读书了,那书像是有无限的魔力一般,让我沉浸在书海中无法自拔,一读就是几个时辰,好似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一样。
五年级时学习了一种西方乐器,名为吉他。手指拨动起来,清脆悦耳的声音就会倾泻而出,让人陶醉。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感觉,因此学得很卖力,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有所成。
入初中后,思想逐渐成熟,与书友们打成一片,每天谈天说地,乐在其中。性格自然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学习也愈发刻苦了,虽然偶尔也会有点儿小懒惰。
人的一生很长,世界很大。我的旅途才刚刚开始,新的篇章也才刚开始。
梦触手可及。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我叫李志云,于20xx年xx月xx日生于惠安县山霞镇的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我的父亲是个打工子弟,听爷爷说,因小时候家里条件有限,姐妹兄弟三四个,仅靠爷爷做临时的初中教师那份微薄的工资,吃都不够,就没敢想上学;而我的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脚踏黄土,背朝天,与奶奶一起干农活儿。
渐渐地我长大了,父亲每月都按时捎钱给家里,家里的境况从贫困农户变为人人羡慕的小康之家。家里便有能力让我上学,学习文化知识。父亲经常告诉我:“孩子,你要好好读书,别像你爸那样,没出息。”我只是光知道点头,可那话已由这耳朵偷偷地“溜”走了,毕竟我才四五岁,还不懂事。
六岁那年,我干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新玩具——皮筋老鼠带到幼儿园,本来是要和小朋友一起玩,没想到我的鬼点子一出,想来吓吓同桌,就把它放在抽屉里,同桌的小朋友正好也是女的,她走过来一坐,把小包包放在抽屉里,手一摸,可能碰到了,就把它拿出来,一看是老鼠,竟吓得了起不来了。那时我正捂手“偷笑”。没想到竟把老师引来了,还“抽”了我一顿。回到家,那可没好果子吃了。
九岁那年,我已经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了,自从上次挨打事件后,我变得很乖了,放学后早早回家,老老实实完成老师的作业。因为我的表现突出,我成了中队的小队长,我每天戴着肩章,抬头挺胸,竟爱上了“臭美”。
12岁那年,我已经是班长了,告别了儿时愚昧的我,迎来了活泼可爱还有点大人气的自我,成为老师的小助手,管理班级,都是井井有条。
13岁我迎来了人生的转折,我满怀信心地参加初考,却考砸了,名落孙山,为此我失落了一段日子。但在进入青山中学的日子中,我渐渐地有了希望之苗,于是我努力,努力,再努力。相信自我。
我有了个远大目标,我要考上理想的高中,为自己开辟一条康庄大道。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我叫林莹,今年9岁的我,有点顽皮,也有点可爱,不信?就让我自我介绍一下吧。
我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我的头发很多,可以梳各种各样的造型,但我平常都是梳一条又粗又长的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下有一只嗅觉灵敏的小鼻子,嘴巴从外表上看稍小,其实不然,我的嘴巴大着呢,能将食物阿呜一口吞下肚。
在学校里,我是一个爱学习的女孩,对知识的渴求,就像海绵吸水一样。知识不仅带给我智慧,也带给我快乐。
我也是一个努力做到全面发展的女孩。我用一双灵巧的手画出那一幅幅水粉画。画里有高楼大厦,有花草树木等等。我还在课外报了美术兴趣班,在林老师的指导下,我的画画水平不断提高,而且,我的作品曾经参加了许多比赛,还得过奖呢!如:在第八届“星星河”杯全国少年儿童书法摄影大赛中,获二等奖,在“北京2008”书法摄影评展活动中,获二等奖……
我喜欢体育运动。在家里,我常常跳绳、摇呼啦圈,而且,妈妈说我摇得很棒。我还会打太极拳,爸爸教给我一个幽默的口诀,让我照着口诀说的练,“怀抱一个大西瓜,中间切一刀,一半送给你,一半送给他。”因为我知道打太极拳时要心平气和,所以,我练太极拳时,可以做到心无旁骛,宁静如水。
生活中的我很可爱,我常常在家人面前摆出许多动物造型,让他们猜猜是什么动物。我有一双灵巧的双手,会帮妈妈用纸折垃圾袋,用来装垃圾,可环保了。我还会帮家人做些简单的家务。劳动也带给我快乐。
当然,我还是一个喜欢撒娇的小孩,喜欢扑在妈妈怀里,那一刻,妈妈的怀里变得特别温暖了……
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可爱啊?我还有个梦想,将来要当律师,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站在镜子前,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出现在镜子里,这就是我。
我长着浓浓的眉毛,黑宝石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驾着一副二百来度的眼镜,看上去满有学问。我的个子较高,身材却偏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我是个热心肠的孩子。有一次,我看见两个高年级同学在操场上发生了冲突,看上去难解难分,别的同学见了,都离得远远的。我却什么都没想,冲上去劝说他们,可他们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其中一个同学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生气地说:“关你屁事。”说完,转身便走了。另一个同学愤愤地骂了一句,也走了。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还有一次,正值酷暑,班级中饮水机上的桶空空的,没有一滴水,同学们都很渴,可一个个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愿去换水。我不加思索地提着水桶冲了出去,不一会,便抬着满满一桶水回来了,虽然累得我满头大汗,但是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为此,老师表扬了我,又批评了其他同学,同学们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我还有个兴趣便是下象棋,经过了几年的棋场风云,我的棋术长进了不少,在我们小伙伴中总能名列前茅。但我心想:我一定不要骄傲,要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棋艺,将来当一个象棋大师。
这就是我——一个热心肠的好孩子。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这个世界上的神话传奇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我总觉得全天下仅我一个凡人,他人都是“不可貌相,不可斗量”。不过,平凡也有平凡的故事。
而每当我回首过往,我总是充满感激之心,因为这平平淡淡的我,过着我自己最羡慕的生活。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确切来说有点贫穷。因而我很早就开始比同龄人更进一步的思考金钱与人生的问题。那时候的我隐约觉得金钱有无尚且是不足挂齿的事情,这个世间更重要的是如何过好自己短而又短的一生。所以我不喜欢胡乱花钱,也没有收集玩具的习惯,但我爱读书。直至今日还能记得父亲给我买的第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小时候对于世界的认识,大概都起于此。那时起我认为,世界上最高贵的物质就是书籍。
后来年岁稍长,因为某些缘由而居住在亲戚家,得了亲戚工作的便利,住在小学的职工宿舍。每到周末便可以独览那些摆在每间教室图书角里的书,那时的唯一乐趣是读书,其次才是和友人满镇子的乱逛。亲戚也知我爱书,时不时买几本给我,对于读书人来说,得到新书的欢喜甚于一切。
可惜的是,初中开始有了手机,迷上了电子书,也读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玄幻小说,虽然属实刺激过瘾,但并无营养。不过我始终觉得人这一生,经历什么都可以,只要最后不偏离大道就行。
我最羡慕的,就是可以简单而认真的生活。我诚然没有见识过纸醉金迷的繁华,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平淡更令我动心的了。平淡之处于我,就像是大海之于浪花。浪花可以不优雅,大海可以不壮阔,只要够我依偎,全天下的风云变幻又与我何关!
我其实还有很多遗憾留在了过往,关于明天我则别无所求,唯有今天,我不想辜负此时的良辰。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长处,但我尤其擅长遗忘。我忘记了一千件关于痛苦关于辜负的事情,也忘记了我到底是为何执意要长大的。现在的我正值弱冠之年,可我却感觉不到过往的我曾经活过,仿佛我是一夜之间到了这二十岁的光景一般。我对过去充满留恋却又一无所获,那么我决定向前走。
最后分享一个秘密: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与过往无关,在乎今明。
我的小传初二男生篇
蔡宛孜,于20xx年生于茂名,现年14岁。
一岁随父母亲来到深圳,三岁就读幼儿园。父母有一家卖珍珠的实体店,童年的我常常在店门外卖些小风铃,赚些零花钱。依稀记得,从小活泼跳脱的我在5岁时玩转椅撞破了右额角,至今仍留有一道疤痕。6岁上小学,我在一年级时拿到了人生中第一枚校运会的银牌。二年级时,父母因实体店生意不好,不得不离开我的身边,到外面四处奔波做展会。三年级时,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位教我语文的男教师。那时的我,生活懵懂无知,无忧无虑,脸上经常挂着一丝幸福的笑容。
我四年级时,母亲突然身患重病,爸爸花光所有积蓄,还四处借钱,这些不幸打破了我人生好梦。从那时开始,我逐渐意识到我应该更加懂事,要多为父母分忧,不能一直躲在父母的襁褓下生活。我于是收敛心性,沉下心学习。因此我从四年级下学期至五年级下学期,一共收获了26张彰显成绩的奖状。而在那一年半里,我不仅学会了朗诵,还交得两位人生挚友,我在他们友谊的温泉下,心慢慢被捂热,脸上也恢复了以往的笑容。
更幸运的是在五年级下学期临近期末时,母亲病情传来好转的消息,不仅如此,我还在书城被北练公司采访,并且被其录用为练习生,从此我过上了充实而忙碌的生活。我周末时间被公司的声乐舞蹈课以及课外的素描、游泳、跆拳道课程占满。忙碌的我也会经常抽出时间陪大病初愈的母亲聊聊天,给她泡一杯茶,再给她按按摩,这样的生活既充实又令我满足。
就在我以为初中生活不会再有更大波澜时,外公突然在初一下学期,离开了世界。我虽然与外公每年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心中仍然伤感万分。更不幸的是,母亲又查出患有了新的肿瘤,全家人再次陷入了悲伤的旋涡里面。
人们在自我沉沦时,上天总会当头一棒让我们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兴许这才是人生之趣吧!我希望能继续努力学习,望有一天能获得回报,让父母欣慰,让家人开心,从而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