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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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一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重点,精心准备。首先是将每项自查整改内容的法律依据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自查整改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定。第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执法情况,对总局确定的每项检查内容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0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

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二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函〔**〕123号)和《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咸地税发〔**〕56号)文件精神和执法督察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这一目标,高度重视,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执法督察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接到《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之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动员,并以长地税发〔**〕21号文件对我局的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工作内容及督察工作时限,确保了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税务行政审批方面:

我局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148号)等文件精神,逐条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期限、文书,规范进户审批核查,杜绝违规审批和变通审批,统一在纳税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经督察自查,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也无违规审批的问题,在本督察期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取消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审批,将其改为备案类优惠减免,经督察自查 **年度至**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目前,我局辖区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也没有相关减免企业所得税业务。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由税政股牵头,会同管理单位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户确定了小微企业名单,全局小型微利企业34户,逐户建立了减免税台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全面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程序完备、政策执行准确。前半年6户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5.5万元。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全局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小微企业320户,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减免了营业税(征管系统自动减免),月减免税额约32万元。

3、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经认真学习国发201x年25号文件、财税201x年101号文件,走访了城建部门、实地到建设工地查看,我局辖区暂无棚户区改造项目。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根据国办发**年63号文件、财税201x年20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向**客运站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按时执行土地使用税减免,201x年-**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 8.73万元。

5、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我们向纳税户逐户送达宣传了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重点群体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是没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该项税收优惠减免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等小企业实体。分析原因,随着起征点的提高,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都是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按照政策已经享受了营业税等的全额减免,因此没必要再次申请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

(二)严格税收执法情况 1、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自201x年5月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范围实施,先后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电信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局先后向财政局、国税局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4次,移交管户56户。其中移交交通运输业12户,现代服务业40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经督察自查,我县国地税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不存在税费漏征的情况。

2、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我们对**年度和**年上半年省市局下达的各地股权转让明细表,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了逐户认真核查,经核查

我局范围的股权转让均属于平价转让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金,按照政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立了台账分户注明了核查情况;同时我们对其未申报缴纳的股权转让印花税进行了清征,共清收入库印花税9.2万元。

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政策,在房地产销售时,企业每缴纳一笔营业税都要同时预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每一笔土地增值税都和营业税相匹配,预征政策执行很到位。**房地产的实际情况是,开工的多,完全销售完毕、竣工的楼盘少,一个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交叉较多,应清算、可以清算的项目较少,清算的几个项目都亏损,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清算积极性。

4、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事项,并且全部在征管业务系统进行,对于注销户严格按照先清算后注销的程序办理,且实行层层把关审核审批制定,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因税务登记管理不当造成税款流失的情况。发票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各项规定,按要求加征所得税,严格按照代开发票规程代开发票,经督察自查,代开发票方面未发现问题。欠税管理:

我局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欠税,对发生的欠税及时进行确认,登记台帐、想法设法催缴欠税,收回的欠税按要求加收了滞纳金。经督察自查,未发生为有欠税

和滞纳金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或者注销的情况,无认定的呆账税金、未核销欠税。

(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下发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传达,**年2月至今,我局稽查局查结的案件均未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县局今年也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税务稽查规程》下发七年时间了,不间断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我局**年度—**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局共实施稽查检查10户,其中稽查自查6户。我局所有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等全部按照税务稽查规程执行,查补税款均能按其入库,处理得当,处罚到位,并且全部在稽查系统中进行,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我局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是外来报验户,这些纳税人大多数税法遵从度不高,管理难度大,阻力大,纳税申报不够规范,税款缴纳不够及时。土地增值税能够按规定预征,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2、税法宣传辅导不到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账务处理及地方各税的计算存在偏差,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够,对企业日常巡查仍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细致。我县属于偏远的贫困小县城,一部分税收业务在我局基本上是空白,所以管理人员见得少,纳税人也容易忽视一些备案或者审批事项,加之,税务局实施改革,县上人员越来越少,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一些没见过的,没接触到的事项有些没做,有些做的不够扎实细致。四、整改措施:

1、强化日常管理。县局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强化土地增税管理,做好预征和清算工作。

2、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3、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纳税评估,规范税收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附送: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span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管理员初级培训班培训已经圆满结束。这既是一个结束,更是一个开始。培训虽然结束了,但以后的自主学习还得继续。作为新加入地税队伍的新人,这次的培训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我们本以为自己在个体所四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基本掌握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但在接受过培训之后,我发现差距还是很大。税收管理员作为税企协调员、税法宣传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信息采集员,税收分析员,肩上的责任很大,而我感觉自己只做到了十分之一,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完善的途径无非就是学习加平时的总结。我们在平时往往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工作,今后应该转变这种观念,要为了完善自己而工作,为了

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而工作。说到服务,这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在“管理服务年”里,在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上有所突破,应该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在培训期间,老师通过讲述、解读总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性。服务态度是一方面,熟练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才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前提,也是评价一名税收管理员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作为新人的我们,不仅要在各种考试时加强基本知识的学习,考试过后也得反复加强记忆,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准确、及时地处理。又一个培训的重点内容是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的我,实在是感到惭愧,也为大学时为了考60分而在考试前几天通宵自习而后悔。相隔三年后,我从事税收工作需要用到这些知识时,我才明白这些知识的可贵。当培训老师在上面讲述这些知识时,我与它们似曾相识,但又无法完全想起,太对不起老师,也对不起自己,只能从头开始再学。我想现在补救还能来得及,因为我们还年轻,同时也有大把的业余时间。我们要有这份责任,要对得起自己曾经付出汗水和努力而执着争取来的这份光荣的职业,更要对得起头顶的税徽。

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三

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国家税务局从2016年6月份起至10月份切实有效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较好完成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个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推动了我县各项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2016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监察、征管、稽查、税政等部门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实施方案》,对督察的重点内容、督察方式、时间安排、问题的处理、工作要求五个方面逐一进行安排部署。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执行。

经检查:2016年至2016年共享受32户增值税税收优惠,免税销售额为:270,913,元。其中废旧物资回收业务1户,免税销售额为:2,284,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他粮食经营企业、政府储备食用油销售企业1户,免税销售额为:34,694,元;文教卫生减免4户,免税销售额为:149,元;农业生产者10户,免税销售额为:31,037,元;批零种子、种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的业务14户,免税销售额为:187,712,元;饲料生产企业1户,免税销售额为:28,元;县级以下新华书店免征增值税1户,免税销售额为:10,元;销售旧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1户,免税销售额为:4,743,元。通过检查,无擅自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等情况。无越权减免税的情况,也没有执行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等问题。我局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所得税工作总体要求,无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我局抓好企业所得税管理从不间断,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政策业务的宣传辅导,每年召开企业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部分法人代表参加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培训会议,对所得税相关政策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相关知识、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等所得税政策业务进行宣传辅导,使参培人员对所得税相关政策业务进一步明确、掌握,对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管理软件的运用有了清晰的认识。二是认真实行所得税分类管理。对账制健全且核算真实,规模较大的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管理;对规模较小,未使用发票的纳税人,通过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纳税户调查了解情况后,提出核定方案报县局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有一定经营规模,账制不健全,且使用发票的纳税人,通过核定增值税营业额与发票开票金额相结合,实行定率征收的方法。三是对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审批。减免税具体操作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6〕129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14户,减免税金额:34,336,元。其中享受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所得税的企业3户,减免税金额为70,元;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9户,减免税金额为:1,元;外商投资企业1户,减免税金额为:30,703,元;中西部投资企业1户,减免税金额为:337,元。四是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分别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的具体规定进行审核,做到证据资料完备、真实,并坚持集体讨论审批制度。2016年至2016年共审批企业所

3 / 7 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审批四户次,即2016年涉及企业1户**县绿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批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1,043,元;2016年涉及2户,保山昆刚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金额107,元;**县信用合作社金额450,元;2016年涉及1户**县信用合作社,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500,元。通过对企业所得税管户进行认真梳理,对账制不健全,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真实以及连续多年零申报、负申报,长亏不倒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调查评估,将有生产经营业务,帐制不健全企业纳入核定征收范围,2016年至2016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均达到市局要求的核定面,使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新的突破。

(三)普通发票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 319号)要求,狠抓落实。在加强发票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发票库房安全管理、发票票种核定、发票发售、发票验旧、发票使用检查等管理工作,杜绝发票不安全隐患和发票违法违章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普通发票管理质量。一是普通发票运输安全管理。发票运输安排专车运输、专人领票、派备专人押运,相关手续齐全。二是发票出库单、发票入库单、有相关人员签字,真正做到帐实相符、帐账相符、帐表相符。三是发票发售管理。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实行按月需用量供票,验旧售新,月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月购票量为1本,实行验旧售新,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其他纳税人领购手写版发票,要求用票户在发票“销售单位”位置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三是发票代开。严格按代开发票的范围、对象和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对符合云国税发〔2016〕319号通知规定的才能开。四是普通发票检查。以重点税源户和单份发票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发票为重点,采取以存根联顺查发票联和以发票联逆查存根联等有效方法,对普通发票开具使用情况实施重点抽查核实。五是加大对发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2016年至2016年度,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111户次,行政处罚109户次, 补缴增值税36,元,行政罚款24,元。移送稽查2户次, 查补入库税款61,元, 稽查罚款30,元;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处罚9户次, 行政罚款1,元, 通过检查,我局能按规定执行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责任明确。

(四)税务稽查工作。

通过检查,2016年至2016年**县国税稽查局共重点检查十四件案件,立案11件,达到移送标准3件,已按程序移送县公安局。查处金额449,元,其中查补税款283,元;罚款100,元;滞纳金66,元。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按征管法和稽查工作规程要求规范执法,所办案件做到事实

5 / 7 清楚、证据确凿、资料完整、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税款入库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查补税款入库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84号)文件要求对查补税款进行核算,依法征税,规范查补税款入库,不存在本应按查补税款入库的税款混入正常税款申报入库的情况。

(五)加强重点行业管理。

近年来,我县以食糖、电力、水泥、烟草、行业为重点,我局对重点行业的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好送政策上门宣传、服务、辅导工作,加强税收新政策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使国税干部、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了解掌握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增强贯彻落实新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及时排查征管疑点,促进重点税源纳税人管理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抵扣、农产品抵扣的管理,有效防止税款流失。四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完成税收任务和搞好纳税服务的关系;认真落实税收调控措施和优惠政策,对新出台的政策要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地贯彻执行到位,对税收优惠政策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纳税人,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管理,严禁放宽执行政策,坚决堵住利用减免税政策钻空子的漏洞。五是对税负率偏低或纳税异常的行业深入开展专项评估和稽查,以评促收、以查促收。以保山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为例,2016年入库增值税2800万元,是全县入库增值税万元的%;2016年入库增值税2850万元,是全县入库增值税6970万元的%;2016年1至10月份入库增值税3951万元,是全县入库增值税万元的%;通过强化对重点行业的管理,保山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在市、县局的评估、稽查中没有发现偷逃税违法行为。

通过2016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局在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擅自减免税或税前扣除的行为,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不扣不扣执行,严格重大案件审理和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能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扩大范围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纳税遵从度,降低执法风险,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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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四

公路建设市场督察考评自查报告

2013年8月27日至28日,我杭新景高速公路第十九标段项目部组织专门督查小组,对本标段进行安全督察考评,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强制性督查整改,并制定了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方针,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好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务求实效,全面促进杭新景高速公路第19标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技能。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促进“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监督检查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危险防御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重点督查、务求实效。项目部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那个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和死角,全面监督和整改。项目部今后将会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项目部成立了督察考评自查小组,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张陆

常务副组长:王永峰

副组长:盛知明、任其震、马宁、邢明亮、王毅

成员:任猛、靳汉光、唐登辉、严磊、贾志贤、盛江峰

本次督察考评自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毅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本次督察考评自查行动工作执行情况,客观公正地对个施工班组和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察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实认识和把握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实真抓实干,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

2、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排查整治隐患。

3、监督排查有力,整治到位。排查工作要全面、细致、到位,对待按安全隐患必须严肃认真,绝不轻易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做到真

查真验。对排查处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存档备查,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坚决停工,直到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为止;对查出的问题,要研究其原因,查找根源,尤其是一些复杂问题,应借助科技手段,科学分析验算,得出科考结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彻底解决到位。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本次督察考评自查活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确实加强责任追,对检查、督促工作组织不力、不负责任的落实不到位,检查工作走过场,图形式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六、工作具体内容

1、对安质部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检查结果为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已经全部落实到个班组;安质部已按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建设。

2、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护情况的检查,结果显示特种设备的检测、使用和管理都符合规范;危险作业、危险部位、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k247+270左右两侧路基挡土墙施工、k246+515左侧路基挡土墙施工作业现场有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如附图一所示);k247+150段边坡护理作业部分区域未设置安全防护网,督查考评自检小组对该班组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如附图二所示);k247+850段基坑开挖时路面外侧未设置安全隔离带,督查考评自检小组现场对该班组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

令其尽快整改(如附图三示);k247+100段配电箱和电线随意摆放,小组对该班组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其立刻整改(如附图四所示)。

3、通过对本工程历史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工程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4、通过对安质部安全档案资料的检查,结果显示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资料记录都符合规范,安质部制定的安全预案、危险源识别管理台账都比较完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5、经过督查考评自查小组的检查与监督,各施工班组对小组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严格整改,并能举一反三,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6、在督查考评自查小组对各施工场地的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小组成员对每个施工班组人员都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教育与宣传。教育和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施工场地要求整齐规范,不能随意摆放杂物,各种生产建设材料和设备设施要求摆放整齐,特别是存在危险源的材料和设施,例如带铁钉的木板,和各种机械设备等。

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安全,警惕事故发生,例如任何施工作业都必须要时刻佩戴安全帽,路基边皮砌筑往下推滚石块是、时要注意查看下方是否有人等。

③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施工,要求班组负责人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宣传,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例如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

规程》,高边坡施工要注意加强防护等。

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五

平坝县监察局2010年安全督查工作

自评报告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2010年,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坝县监察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行政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县监察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安全督查工作,县监察局执法室王学富主任参与全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二、督促指导行政监察系统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由县监察局牵头,先后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乡镇纪委、安监站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事件。

三、积极配合开展好对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行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今年,县监察局五次参与安监部门开展对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均未发现有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的事件。

四、认真落实《贵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相关工作。2010年县监察局配合协助县安监部门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干部违纪行为。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涉及的以权谋私、全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今年全年在配合安监等部门督查的过程中,均未发生因以权谋私、全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2010年,全县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事故责任追究事件。

七、深入开展行政监察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2010年,县监察局结合“五五普法”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法律法规列入单位集中学习内容,按照“每月一法”的原则,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的方式,强化了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

平坝县监察局 2010年12月27日

执法督察自查报告 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篇六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10年度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一)明确重点。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国税总局督查工作要求,深入检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税收督察工作方案,对涉税文件、行政审批、税收政策执行及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和清理,将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税款核定、税务行政审批及许可、涉税文书使用、发票管理等易出问题的执法行为列为工作重点;

(二)严格程序。按照科室自查、分局复查的程序进行,各职能科室对实体和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分局对执法检查质量进行抽查和考评,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分类处理。对于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政策适用错误、文书不规范等过错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软件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篇2: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xxx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认真开展税收

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重点,精心准备。首先是将每项自查整改内容的法律依据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自查整改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定。第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执法情况,对总局确定的每项检查内容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0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篇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税收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局年初下发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由法规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参与,组成考核组,于11月1日至18日,对我市11个区(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了2011年度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保障监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新举措。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于我局推动税收执法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执法监督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考核任务。自我市地税系统全面贯彻执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来抓,并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做了专项部署和要求,多

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思想”,税收执法督察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抓手”,并将税收执法督察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评比,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保证了考核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监督、有落实。

(二)认真梳理线索,明确考核重点。为切实把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抓好、抓深、抓细,考核前,从三个层面认真梳理执法督察线索,确定考核重点: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确定考核重点;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及《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筛选考核重点;三是多次召集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骨干力量征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补充考核重点。根据以上确定的重点内容制定严谨的考核计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即《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该方案基本实现了检查尺度统

一、检查深度统

一、检查层面统一,力求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过程中证明这一步骤使考核路径清晰,标准明确,有效的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

(三)查前严格培训,明确考核途径。10月27日至28日对

考核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学习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及讲解和说明《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中的考核项目、考核要求、检查方法、路径等。

此次考核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式进行。“听”是听取被查单位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看”是看有关文件、案卷、文书、资料(含征管数据)、报表及实地查看等;“查”是对税款征收、税种管理、税务稽查、政策执行、违规查处、行政管理等行为进行检查;“议”是召开各种不同范围类型的会议,听取意见及建议;“评”是对执法和管理状况做出综合评价,并结合考核项目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四)实地延伸检查,明确检查深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工作督察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选取了包括房地产业、建安业在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作为实地延伸检查对象,检查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是否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等情况,并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实地调查信息及时与征管软件中信息进行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

二、认真做好考核总体评价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能够把组织收入及依法治税工作,作为总揽全局、重点落实的首要任务,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全力推动依法治税,使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监督成效逐年提升。一是税收政策得到层层落实。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均能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未制定任何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文件;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我局利用监督、检查、否决“三权”,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减免税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各局均能做到依法减免;二是税款能够及时入库。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未发现延压税款、提前征收税款、违规批准缓税或混淆预算级次入库的现象;三是税务检查及处理逐年规范。从检查中看,税收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程序合法,税务违法行为处理中所应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准确;四是税务稽查力度加大。稽查部门基本上依照稽查规程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并按照《重大案件审理规程》的规定向审核部门报送案件;发挥了以查促管的作用;五是自查工作扎实有序。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自查面达到100%,做到了检查有底稿、查处有依据、情况有反馈、检查有结论、结果有通报、问题有整改、过错有追究。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综合本次考核结果,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我局对被考核单位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

1.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个别享受优下岗惠政策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上报。涉及纳税人2户,现已改正。

2.税务行政处理方面

自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税收管理员仍然存在使用老办法对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处理的现象。考核组已要求各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责任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和内容,提高税务行政处罚质量和效率,防止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3.税务管理方面

此次考核,将税费征收、发票的“领、销、开、缴”、涉税篇4: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文件解读

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文件解读

目录

一、解读税总发?2015?26号、闽地税?2015?32号 两个文件

二、督察工作中需重视的两个问题

三、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一)税收收入质量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三)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五)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六)发票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八)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九)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情况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一、解读税总发?2015?26号、闽地税?2015?32号 两个文件

(一)督察内容

1、税收收入质量情况

2、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1)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

(3)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政策

3、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

5、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6、发票管理

(1)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情况。

(2)超定额供票补税是否符合规定。

7、《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

(1)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2015年2月1日实行后,各级税务局按照规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情况开展督察。

(2)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规定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情况开展督察。

(3)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261号)规定的自2012年3月1日起,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办理个案批复,执行请示、会签、审查、备案、公开程序的情况开展督察。

8、税收执法案卷评查

督察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地税?2014?164号,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情况。

9、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情况

督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闽地税?2014?20号)落实情况。

(二)督察工作要求

1、督察内容所属期

2014—2015年,督察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2、督察方式及工作要求

1.2015年4-8月,各级地税机关对照督察内容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按照“下查一级”原则,组织复查,各设区市局复查下级单位的比例按不低于50%的要求确定;2015年9月开始,省局组织对2个设区市局开展重点督察,并总结全省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于2015年11月2日前上报税务总局。

2.认真执行?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科学制定督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查前培训,合理调配力量(优先从执法督察人才库中抽调骨干力量),创新督察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执法疑点相关指标和其他督察方式开展督察,并根据督察结果,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量。

3.应参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指引开展督察;督察项目应用执法疑点相关指标情况,各设区市局根据要求反馈省局。

4.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督察专业文书主要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税总发?2014?20号)和?全国税务机关督察内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2?25号)的要求,全面推行使用税务总局式样执法督察文书,及时收集、整理和移交税收执法督察档案材料。

(三)上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2015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设区市局应根

据督察项目,结合2015年省局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15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包括必查项目计划、完成督察项目的具体时间期限、计划督察下级局的数量,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行政管理信息系统邮件上报省局。

(2)设区市局向省局报送的督察结果包括: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2个案例(同时附上作为案例来源的工作底稿原件)、税收执法督察报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2015年8月31日前正式行文通过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局。各项资料具体内容应按照(闽地税?2015?32号)要求撰写。

(3)省局稽查局和直属分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察工作中需重视的两个问题

(一)准确确认问题。

1、要查清问题。

2、执法督察查内部执法问题,不是查纳税人的问题。问题的描述要贴切,要属税务机关的执法问题。

3、执法督察查内部执法问题,若只是违反工作要求的,不作为执法督察问题。

(二)认真落实执法督察“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工作职能,提升执法督察质效。

1、剖析问题。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分篇5:2012年税收执法调研报告

2012年税收执法调研报告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最大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税收征管与规范执法密切相关,只有税收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税收征管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反之,如果执法不规范,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执法隐患和不良后果,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1、对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视还不够 ,特别是自查阶段流于形式。不少同志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存在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督察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有些单位和个人只强调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轻视乃至忽视税收执法督察。更有少数税务干部,把接受督察当成一种负担,把督察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每年

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一

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必须形成合力意识,建立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税收执法督察人员要消除“怕得罪同事”、“怕领导不高兴”的顾虑,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民不举,官不究”的错误认识,主动履行督察职责,实施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督察。另一方面各个税收执法部门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走出执法督察就是找自己麻烦的思想误区,充分认识督察也是关心、督察就是保护的道理,主动接受督察。另外,在配齐、配强执法督察人员的同时,要加强对督察人员的培训,提高

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当前,要着重加强对税收减免、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工作的督察。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税务登记管理,票证、发票管理,所得税减免,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全环节的督察,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向过程与结果的并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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