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实用(7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一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xx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xx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xx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二

按照市市委、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局的任务分解情况,将xx年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界定行政职能,防止和减少推委扯皮。优化内部岗位职能,科学划分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职责不清的问题。

对过去发布的文件及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的清理。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重新修订完善,努力消除阻碍加快发展的政策性障碍。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滤布认真清理民政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应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禁止出现“体外循环”,努力扩大“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提高审批项目的就地办结率,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审核、签批、收费、办事结果等主要环节均在中心完成。

机关受理的申办事项,凡符合规定的,要求在承诺的期限内批办完毕;手续不齐备的要一次性讲解清楚,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成。逾期视为默认同意。

进一步总结政务公开经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凡能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凡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都要公开,凡群众要求公开并且可以公开的服务信息都要公开。工业滤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电子政务建设培训学习,积极争取创办民政网络,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进一步强化考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进一步健全以制度管理管事的工作机制。

健全机关效能考核制度,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办法,把绩效考评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履责情况、依法依据、服务质量等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三

一、扎实有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20xx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列为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用地用房问题,建立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新建3个,改扩建4个,3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市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建项目于20xx年12月20日前竣工验收,改扩建项目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投入使用。二是调整居家养老服务专职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市本级和城区财政按1:1比例配套,此项经费已列入20xx年财政预算。三是3月下旬邀请市物价局领导,组织各城区相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赴桂林、柳州考察学习居家养老服务工作,5月中旬前出台《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细则》、6月底前出台《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价格指导意见》。四是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专职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8月举办六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工业滤布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二、抓好孤儿保障工作。重新对全市孤儿对象进行核查摸底,督促各县区及时将孤儿保障金发放到位,20xx年度孤儿保障金中央补助部分于20xx年3月5日前发放到孤儿手中,并规范孤儿档案管理。

三、抓好基层单位和县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市社会福利院饭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的建设和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儿童康复楼的装修、设备购置以及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的后期装修工作。做好市社会福利院4栋平房改造项目前期报建手续,争取“十二五”规划内建设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其中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市社会福利院饭堂年内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争取政府资金到位,6月份开业滤布;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资金到位,5月份可开业。

四、继续推进“明天计划”项目和“西部地区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

五、抓好市、县(区)福利院和民办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福利机构“两规范一标准”达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住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抓好我市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20xx年2月28日—3月3日对全市26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资格认定工作。

七、继续加强对市福利彩票中心的管理,营造彩票销售文明窗口和彩票销售文化亮点,争取年内在每个县(区)建立一个以上的销售棚,筹建一家中福在线销售厅。

八、加强对市慈善总会的管理,以“助学、安老、助孤、助残、济困”为工作重点,扩大慈善救助范围,组织好首个“慈善日”活动启动仪式,6月6日—7月6日开展“能帮就帮·慈善一日捐”活动。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四

加强与高校和各类公益性组织的联系,邀请高校老师为基层民政社会工作者开展知识培训,接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民政第一线实习。探索政府购买志愿服务机制。

一、依托“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平台和区得天独厚的高校资源,区民政各级系统继续加强与高校和各类公益性组织的联系。

二、201年末申请了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组织家园”项目,目前已经审批下来,区民政局将其中8000元用于对基层民政社会工作者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由区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承接,共分为两期培训,目前第一期已经筹备完毕,将在3月下旬举办,地点在区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训老师邀请的是工程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金艾裙教授。第二期目前在筹备中,预计在七月份或八月份举行。(时间节点:3月底、7月或8月;具体负责人:(区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社长))

三、每年10月份,安师大历社学院都会派大四学生到民政各级系统实习,通常实习期间为1个月,我们民政局将做好统筹,根据历社学院带队老师的要求安排学生进入街道、村居的第一线实习,各街道、社区做好接收和具体岗位安排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地体验社会实践的第一课。(时间节点:10月-11月;具体负责人:、学院带队老师)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五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xx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4、开展争先进位活动,梳理工作亮点,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相关命名活动。

5、按照全年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地推进其它各项民政工作。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我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打造社会服务基础平台,努力建设服务型现代民政,全力推进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均衡发展

一是提升城乡救助水平,规范救助行为。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数据管理信息化,保障对象公开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收入核查多样化,补差标准科学化管理;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严格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好低保人员、低保标准及政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大病补充救助政策。

二是创新救助形式,加强社会救助。完善扶持政策,变“输血”救助为“造血”援助,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援助;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联动,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关注孤残儿童,做好弃婴及流浪乞讨人员关爱工作。

三是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救助水平。进一步挖掘慈善救助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策划与推介,争取上级慈善资金丰富慈善救助内容。继续做好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加大“阳光救助”工程的救助力度。

二、坚持服务群众,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促进社会建设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工人才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激励以及培养机制,在政府社会管理部门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对老年人、残疾人、福利院、妇女儿童青少年服务机构、优抚安置、劳动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左右;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等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要达到专业技术岗位的3%左右。在社区两委干部中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员,争取三年内达到30%及以上的比例。巩固深化“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市”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机制,从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的三级管理服务模式,扩大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多元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建设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配合完成20xx平方米的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配套扶持政策,为更多的公益类社工组织提供政策、场地等适当支持,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规范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建立以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为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多领域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办法。

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机制,规范社区居民议事会和居民院落议事会议事规则,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社区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步伐,会同相关部门、平台公司和乡镇全面完成灌口镇银杏社区、平义社区、南桥社区、栏马桥社区、玉带桥社区,幸福镇新联社区、岷江路社区、彩虹社区、西川社区9个城市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任务;加大《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和指导,全面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福利深化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养老服务新体系。通过“科学规划、统筹管理、完善养老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吸引社会投入”等举措,着力实施“一带、四片区、二十核”工程。“一带”即推进中兴镇—青城山—大观国际养老养生示范带建设,该示范带以都江堰市川投青城国际养老社区项目为龙头进行新建,打造医疗、养老、居住、疗养、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中老年养护生活社区,配套完善相应养老养生设施;“四片区”即城区片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龙池、虹口、紫坪铺片区;“二十核”即以解决户籍户集中养老为主要目的,按照一镇一点的原则,结合已建好的10所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新建10所社会化集中养老点位,完善必要的养老、医疗一体化配套设施。全力打造以“冬海南、夏青城”为发展方向的“居家、旅游、养生、养老”示范基地。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福利保障型、社会扩充型、居家养老型”综合发展养老产业模式,加大空巢老人服务力度,切实解决特困空巢老人“吃饭难、看病难、自理难”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为老服务设施,拟推荐灌口镇、幸福镇、滨江街道、中兴镇、大观镇、虹口乡为首批申报创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乡镇,20xx年力争创建1——3个社区为“省级社会化养老示范社区”。

三是切实加强全市敬老院管理。规范敬老院管理制度,实施敬老养老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敬老院工作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城乡“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市老年大学的管理,积极申报省b级老年大学。

四、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体系,建构灾害预防联动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由民政牵头,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应急办、信息办等部门单位,完善建设好民政系统覆盖乡镇(街道)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设置集决策服务、启动预案、会商核定灾情于一体的民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报灾核灾、抢险救援的信息化、制度化管理。同时,做好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制度和应急演练工作。

二是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比标准全面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原则,计划20xx年创建2个示范社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以示范带动全面,着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增强普及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推进社会事务规范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驻地迁移、乡镇合并设置街办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做好区划调整后街道、乡镇边界重新勘界和都郫边界联检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做好“千年古城”项目申报启动工作;建立完善以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地名标牌设置单位为主,乡镇(街道)配合,三方共同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地名标牌设置管理工作责任,创新地名标志牌样式,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达标。

二是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水平。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规范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收费定价、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大民政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尸车,电子气炮等扰民行为,逐步禁止在城区及主要干道随意燃放鞭炮、乱扔纸钱等丧葬陋习,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形成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加强对公墓(塔陵)的管理,杜绝超标准大墓的出现,从源头上防止炒买炒卖墓(塔位)行为发生;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民政主管,相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六、坚持军民共建,进一步巩固国防工作,促进双拥优抚和谐发展

一是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做好双拥创建宣传月及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争取第四次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

二是抓好行业拥军工作。推进文化进军营活动,巩固推动跨区域共建协作机制,做好双拥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工作。继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调标工作,确保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待遇,优化和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做好退役军人军龄接续登记工作以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工作;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加大部门协调,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做好政策沟通和解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维稳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

四是做好“规范化军干所”建设工作。建成并完善军休所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支部活动室和娱乐室,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争创成都市“和谐军干所”称号;抓好军休所党支部建设,创建规范化支部,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志愿帮扶助困活动。

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篇七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入调整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一致,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制度,明确责任。调整监督员队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总结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并组织监督员对民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一次认真的检查,接受监督。

三、及时更换公开橱窗内容。根据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全年更换5次以上,做到版面清晰、美观大方、滤布内容真实,并再设立一处政务公开橱窗。

四、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重要依据。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及时汇编成册。

六、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机构等,并汇编成册。

七、财务半年公开一次;招待费如实公开;涉及人、财、物、工程等重大事项,以及机关考核和奖惩情况,压滤机滤布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真实、全面地公开。

八、积极推进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要办好公开橱窗及时公布有关内容,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民政政策和办事程序透明度,树立公正、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形象。

九、全面推行文明用语。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事,切忌“不”字,进一步提高民政在群众中的形象。

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推进年活动相结合,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为民政对象送亲情、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真正体现民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一、对政务公开工作,年中开展自查,年终进行总结。

十二、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树立民政在社会上的形象,进一步密切民政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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