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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读书报告篇一</h3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理想国》,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我没想到,我随意读的一本书,竟让我邂逅了这位古希腊大哲学家;我也没想到,正是他,让我从新对身边的很多东西有了新的认知;甚至让我对快乐,幸福,痛苦,善,正义,勇敢,激情,欲望,智慧,爱情等有了新的定义,而正是这些新的定义,让我多多少少地扫去了那些旧的理念,开始往另一条曲径去通幽,而且,因为我不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我是个无神论者,我可以更真切的去选择我需要的,我不是格劳孔,总是赞成苏格拉底的,所以我同意,智慧是快乐的,正义是善的,欲望与激情是恶的,而理念与激情是追求智慧的最好组合,爱要是苏格拉底或伯拉图的似的爱,而勇敢需要好的智慧做伴,做正义的事,不做王权……
但我不赞成天堂与地狱会接纳好人与坏人,灵魂也不会脱离肉体而存在,更不会不朽,而且王权不一定是哲学家,虽然他可能不是指我们现在的哲学家,但绝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现在可以说为什么要感谢他了,其实我那两天很矛盾的,一方面,我认同着物质与金钱是最好的快乐,另一方面,我又把自己放在一个不属于现在大多数人所默认的幸福之上,并把他作为一种追求。怎么说呢,就象伯拉图在理想国所写的,我是金,银,铜的混合体,虽然这是不成立的,但是可以把他看作是一个最好的比喻,他们在我灵魂里不协调的运作。可是,苏格拉底说,可以让善驾御其他两种,这是可行的,而且,我所要的东西,就是那种,当然,哪一种,这是我的一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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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读书报告篇二</h3
读完柏拉图的`《理想国》,我对“何为正义”陷入了深深额思考中,到底何为正义呢?
一位波某某君认为:正义的目标就是“物归原主”,使每个人得到其应有之物。而实现这一目标的行为就是正义,让好人得到应得的,从坏人处拿回他们非分之有——也即锄强扶弱,惩恶扬善。
但我想问:怎么判定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呢?怎么判定一件事物,到底是谁的应有之物呢?每个人站在自我的立场,当然会尽一切可能地谋求一切可谋求的利益。几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坏人”的,也几乎很少有人认为自己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努力是不义的。每个人所谋求的利益是有交叉的,那么当这种冲突产生的时候,当然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是在取得应有之物,自己是有理的一方,是正义的一方,公婆皆有理,那么谁来仲裁呢?仲裁者以某种标准来维护了“正义”,那谁又规定了这种标准就意味着“正义”了呢?
另一位“辩手”塞某某君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他不否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在某些方面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比如在涉及对外关系的问题上——像外敌入侵等,当权者或许会站到国民整体的利益代表的立场上,美其名曰代表民族或国家的利益。但这就像放羊的人跟羊群的关系一样,牧羊人保护羊群是为了更好地薅羊毛。
正义,是维护强者的利益,所以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于是会出现“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语)的差别对待。正义是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暴政,是统治者们实行暴政的道义工具。
苏格拉底的废话我们依然不谈。这个论述我其实是比较赞同的。波君谈的是社会层面,或者说是道德层面的“正义”,塞君谈的则是政治层面的“正义”。
我认为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角度:
一,人类社会的和谐运行势必要求既定规则的存在。法律、伦理、道德,都是规范人际关系的制度工具,而它们都是对于是否对错的价值判断。这个对与错,也即“正义”与“不义”,或许并不是统治者为巩固政权而设定的,是先其而存在的,统治者要明确它、捍卫它,目的是维持社会秩序。否则老百姓都坑蒙拐骗、杀人放火,什么政权也不愿见到这种乱象。
二、鉴于以往的历史而言,阶级的对立确实存在,所有政权形式确实都是一个阶级对另外阶级的暴政。那么在一些根本的利益问题上,统治者所代表的阶级,当然会以政治权力和国家暴力为后盾,设立对他们有利的社会制度,将对他们有利的标榜为正义,将对其有害的斥为不义。
三、正义不是绝对的。成王败寇,笑到最后的才有话语权。历朝历代,哪一个造反的不说自己是替天行道,平叛的说自己是保境安民?
同样,不义也不是绝对的。世上彻头彻尾的不义之人是难以立足的,因为遏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和行为,终会众叛亲离——道上的话可能叫“不讲规矩”。盗亦有道,哪怕是杀人放火的集团,其内部仍然是存在一定的规矩的,否则他们将难以成事。就像梁山好汉,他们尽可以杀人如麻,残害无辜,彼此并不觉得这是“恶”。但如果不讲义气,坏了宋江这样的“好汉”,那就“十恶不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