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劳务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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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劳务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的工种及人数:
乙方带队负责人姓名:
四、开竣工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乙方劳务承包工作内容:
甲方将 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包耗材,包卸材料、上楼、场内转运及垃圾清运,自带工具及消耗品,如切割片、电缆线、钻头等工具耗材,(按附表单价相应计算造价、含管理费)以此作乙方结算工资款。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损耗控制在2℅以内,超出损耗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工期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85%
3、职业健康安全; 实施jgj59-99标准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40%以上;
4、环境(现场文明);现场环境与卫生符合jgj146-20xx标准;
七、劳动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或建筑面积,参照预算定额单价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实行计件工资包干。工资包干中,包括人工工资、管理费、自带工具费、病伤辅助工资、差旅、伙食、住宿以及节假日加班、双抢等。乙方人员的工资由乙方定期造工资表发放到人,并交一份给甲方。
2、具体分部分项工程或建筑面积单价:
3、以上单价为税后价格。乙方工人进场,建设单位付款之前甲方按50元/天·人预支生活费给乙方;进度款按建设单位付款时间为准,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时,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支付至70%给乙方,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除预支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按97%支付给乙方;第二年质保金为3%。
4、计件包干工资与乙方承包工作内容的进度、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挂钩。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分别按以上四项指标扣减计件包干工资10%。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交底,进行环境(现场文明)、企业规章制度和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
2、甲方应验明乙方人员的身份证、计生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职业资格等证书。
3、甲方提供乙方的安全帽、安全带、临时水电、活动脚手架、提供10套活动架。
4、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
(二)、乙方:
1、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45岁内的公民(一般为男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乙方违法乱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违反施工操作规范,造成返工,浪费材料,要全额承担材料损失费及人工费。
5、乙方进场时,要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
6、活动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搭设。
九、进度奖罚条款: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所制定开、竣工日期,进度计划,按时完成,乙方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量和进度计划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力,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滞后,则按乙方施工人员每天每人扣除25元。每周按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奖50元,每月按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奖100元,每月提前三天以上完成奖200元;如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清退出场。
十、奖罚执行:
对乙方的罚款由项目相关人员开具罚款单,并从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中予以扣除。奖金则由甲方从项目奖励基金中发给乙方。
十一、工作结算:
乙方每完成一单位工程后按实际的工程量结合本协议单价表进行结算,未注明单价的项目按公司内部定额单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不计管理费,签证计时工按技术工种100元/工日。
十二、其他说明补充事项
1、乙方被理解为本合同各项工作内容及合同隐含工作内容及风险均已包括双方确认的合同之中。
2、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补助4000元给乙方做材料上楼及垃圾清运费。
3、20xx元之内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20xx元的工伤事故由甲方协助乙方找保险公司赔偿。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日 期: 日 期:
劳务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为期 。其中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检查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矛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______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证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纲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文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劳务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勇创·凯旋城”的人工挖孔桩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合同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责、权、利的关系,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2、3、4栋的所有人工挖孔桩井圈砌筑、成孔、清底、护壁支模、护壁砼浇筑。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机具设备。
五、承包价格:
1、人工挖孔桩按综合单价每立方米 元包干(不分岩石成分)。 注:以上价格(除甲方提供的材料:钢筋、水泥、砂、石子,施工用水、电费用,搅拌机借用外)均包含了以下内容:
①施工所需的护壁钢模板、三角吊架、卷扬机、水泵并抽水、照明灯具、电缆等各种机械设备工具、钢制井口安钱防护栏。
②每天人工所挖孔桩土方,按孔桩四周边线集中椎放,便于及时外运。 ③井圈砌筑、成孔、清底、护壁砼浇捣等所需的人工、机械等一切费用。
④降水所需设备及流砂层处理。
⑤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费用。
六、工期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无论孔桩直径大小,穿流砂层多厚、地下水多少、桩内长度多少、不可预见的气候影响、井下和场地操作难度多大,均包括在协商工期之内)共同协商如下:
1、孔桩工程量由甲方最终验收方量为准。
2、开工日期:
3、完工时间:
4、合同总工期:40天
七、质量要求:按照旗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人工挖孔桩成孔质量保证百分百合格,但还必须强制性做到以下几点:
1、 混凝土护壁桩径允许偏差+50毫米之内。
2、 地面第一节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规定)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毫米。
3、 上下节砼护壁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毫米。
4、 垂直度允许偏差小于0.5%。
5、 桩位允许偏差:
a、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50毫米;
b、条形桩基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50毫米。
6、护壁模板的拆除宜在24小时之后进行。
7、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以防造成事故。
八、结算依据:桩径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桩长以现场隐蔽验收实际长度计算。(定额规定的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土方含水量系数等不能计算)。
九、付款方式:每月乙方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条件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经职能部门检查核定后,付款如下:①每月25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按审核后工程量的80%付款,第二个月付款前必须交前个月的人工工资表)②所有孔桩施工完成验收后10天付清剩余工程款。
十、甲方责任:
1、 提供建筑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设计变更一份。
2、 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阶段安全技术交底。
3、 提供建筑物四周轴线桩位和水准点及标高。
4、 提供二级电源开关箱至操作现场距离不大于50米。(末级开关箱及所需的电缆由乙方自备)。
5、 提供生产照明、水电等便利。
6、 施工中如遇到地下障碍物由甲方处理,如因场地实际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合而导致的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乙方责任:(如发生费用均包括在合同第五款承包价格中)
1、 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跟班检察安全生产工作,若在施工过处程中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 合同代表人必须对本队伍施工人员负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法律一切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尤其要对新工人进场院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于产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针对性交底、并做安全示范操作,专职安全员严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踊跃监督,制止违章,杜绝事故的发生。
3、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送交甲方、监理单位审定签字后,严格按照方案及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百分百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返工至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 孔桩施工期必须定人定位仙责下班前(或暂停操作)井口钢筋护栏遮盖防护安全工作,严禁用铁板遮盖。
5、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放样钉龙门桩、定位桩、开挖孔桩土方、钻岩、修整岩石表面、吊出孔的土(石)抛出井边1.5米以外。
6、 负责孔桩内的照明设施(安全电压36v内),井内抽水,检测有害气体,送风、护壁模板制、安、拆,护壁砼浇捣。
7、 施工场地范围内的移位、运输、校正等均由乙方承担。
8、 护壁砼浇捣,从人工地料搅拌、出料运输至每个井口振捣等一切费用。
9、 按设计要求需要穿过的流砂层,不论多厚、多深和不可预见的施工操作难度产生所需的材料、机械人工等一切费用均包括要本合同第五款内。
10、 甲方指定提供的水泥、护壁钢筋、石子、砂用量按实验室配合比核定用量,护壁钢筋按加工表核定用量,超过用量部分甲方按实扣回。
11、 所有管理人员和操作生产人员应服从监理部门、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孔桩每天进深必须做好记录,并按国家质量评定规定提请甲方,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认可签证,方可下一道施工。
12、 本合同未提及的安全生产条款,均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执行。
十二、违约:
1、 乙方如在施工中质量不能满足国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限定3天整改,超过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2、 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场,所有施工产品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70%进行结算,余30%作为甲方另请班组造成的延误工期和临时请工加价等其它损失。
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办理决算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篇五
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审查。属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管理权限范围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合同提交大鹏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的,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补充协议提交大鹏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xx]1号)和《关于下放建设工程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字[20xx]21号)、《关于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报建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19号)的有关规定,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工程项目管理权限范围是:区财政投资的以及社会资金投资1亿人民币、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招标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其中二次装修工程(指竣工验收备案后单独报建的装饰装修、幕墙和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除市财政投资外,其他投资来源的,不论投资额大小均在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等相关业务。请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选择申报。】
1、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单位与安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有安装资质且自行安装的除外);
6、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合同补充协议)。
1、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专业分包手续,并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签订了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建筑劳务分包手续,并与建筑劳务企业依法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单位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企业已依法签订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6、补充协议: 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步:申请人在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相关备案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 并按本指南第五条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及备案资料:
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领取《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回执》和领回加盖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1份;
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后重新提交备案;
法定5个工作日。
下列备案资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施工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⑦项目信息表和人员信息表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④ 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工程施工分包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⑤ 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证明(复印件1份);
⑥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⑦ 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的提交:
a.施工专业分包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分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8/项目信息表和人员信息表(施工合同需提供项目经理,质量主任和安全主任)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劳务分包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劳务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劳务分包直接发包的提交:
a.建筑劳务企业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建筑劳务企业作业队长的任命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劳务分包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4、监理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监理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监理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以及项目总监任命文件(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7、人员信息表和项目信息表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原件4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6、补充协议(施工、施工专业分包、建筑劳务分包或监理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补充协议(原件6份),以及补充协议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原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1份)。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a》。
2、《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b》。
3、《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c》。
4、《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d》。
5、《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e》。
6、《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f》。
1、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和第十五条规定,对不符合合同备案规定的,告知合同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合同弄虚作假或者规避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作不良行为记录,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价加强后续监管;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5、负责合同备案管理的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程规定,将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合同予以备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备案申请表可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2、备案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备案资料均应提交书面文件,所有资料须按清单所列顺序以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
3、建设工程合同须采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的示范文本。工程合同纸质范本请到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十四楼,电话:83788458)购买。
4、招标工程合同签订的合同价、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担保以及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应当保证与招标结果、招标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5、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和根据《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xx〕115号)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我局电脑系统对已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采取了锁定措施,请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预先审查您聘用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否已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被锁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
[20xx]171号)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其执业范围必须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专业范围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规定。
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工程应该委托监理:
①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②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③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7、根据《关于对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意见》(深建燃[20xx]12号)和《关于对我市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批复》(深建复[20xx]12号),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若项目包含燃气工程的,其燃气工程部分应当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签订燃气工程监理合同提交备案。
8、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通知》(深建字〔20xx〕67号)规定,凡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
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xx]45号)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ⅱ类及以上政府和社会投资工程,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与基础及主体部分实行劳务分包。
10、工程施工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1、工程监理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根据工程造价原则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按照投资股份状况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2、根据《关于停止出具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的函》(深市监信函[20xx]9号),从20xx年7月1日起,该局不再出具企业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为此,本指南要求提交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请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