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行动计划表篇一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应充分发挥贴近企业、协调地方政府及省级部门的优势,积极协调推动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比照省级财政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其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四川的)的补助政策相应出台支持配套政策;协调省级部门对行业入库企业制定支持政策;做好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应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的市场平台优势,加强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的`上市辅导,安排专人进行指导,通过主题讲座、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推介,推动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创业板;并做好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应充分发挥培育企业的基础平台作用优势,扎根基层,加强对纳入入库企业规范股份制改制(以下简称“改制”)和信息披露的指导,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债权以及各种创新产品交易。
(一)工作目标。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计划改制或正在改制的企业可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推动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按照规范、挂牌、融资、改制、上市的路线图更早的站上资本市场起跑线,赢得规范发展的制度优势。
(二)入库标准。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2年内达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9号令])要求的企业。
(一)企业推荐。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金融办比照入库标准优选并推荐企业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省金融办汇总。
(二)挂牌培育。各级金融办和股交中心支持并组织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与“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改制及在股交中心挂牌。
股交中心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中介机构推介会、投融资意向对接会、各类主题沙龙一管理培训、行业交流、政策宣讲等帮助支持未完成改制的后备资源库企业到股交中心“融资板”挂牌融资,初步对接资本市场,为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做好准备。
(三)正式挂牌。企业完成改制,由企业所在地市(州)金融办出具《挂牌无异议函》并明确推荐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经股交中心核准并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
(四)企业入库。企业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后,由省金融办、深交所共同确定正式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并向四川省财政申请一次性财政补贴。
(五)上市辅导。省级相关部门和各级金融办积极协调推动制定配套政策,针对涉及入库企业上市的募投项目、土地、环保等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上市进程。
深交所对入库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进程;组织入库企业参加深交所举办的高管、董秘、财务负责人等专题培训,并由深交所发放相关资格证书。
股交中心联合深交所针对入库企业开展创业板上市的政策咨询、融资路演、信息披露辅导等培训活动;组织入库企业赴深交所参观学习。
(六)企业上市。省金融办、深交所和股交中心三方组织专家帮助入库企业进行上市方案评估,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七)滚动筛选。
“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实行滚动筛选。
1.已成功上市的企业自动移出企业库。
2.对入库两年后未完成上市或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及时移出企业库。
3.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补充入库。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业板行动计划”工作组,由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分管领导担任共同召集人,省金融办资本市场处、深交所西南培育中心、股交中心市场推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邀请四川证监局参与指导。
(二)沟通机制。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定期在深圳、成都或其他适合的地点会商相关事项。指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人名单见附件)
(三)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1.省金融办、股交中心定期向深交所提供四川区域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及动态、区域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企业培育进展情况等信息。
2.深交所定期向省金融办提供区域内在审企业名单及审核进度,区域内已上市企业家数、融资、交易,以及市场最新政策法规、研究成果等信息。
3.遇重大特别事项,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及时沟通。
(一)除帮助“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外,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
(二)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改变,入库企业标准随之调整。
(三)本实施方案内容,如入库企业数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动计划表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网治理、保障供电线路通道畅通,提高供电可靠性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保证重大招商项目落户永寿,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本着“经济要发展,电力须先行”的战略思想,结合永寿电网发展状况和布局,确保供电可靠性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坚实、坚强、安全、可靠的供电,县政府决定成立永寿县中低压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活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信息办副主任
成员: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园区办主任
以及各局局长
(一)县供电分公司是清理电网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清理电网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规划、资金落实、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县统计局负责相关统计资料整理和提供工作。
(三)县安监局负责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协助镇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电网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县林业局负责协调、配合办理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活动中,林地征用、砍伐等相关事项,做好有关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县广电中心负责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
(七)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县供电分公司解决保障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八)各镇区是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的主体,全面负责本镇区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特别是相关村组的协调安排。配合县供电分公司做好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的规划、实施、验收等工作。
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清理树木通道、线路交跨等治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